梁家騮醫生欲就醫生賣廣告案上訴終院 上訴庭拒批許可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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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界前立法會議員梁家騮醫生,在2016年透過Facebook等宣傳早期胃癌及腸癌篩檢優惠計劃,並向公眾提供折扣價,被醫委會裁定違反專業操守。他向上訴庭提出上訴被駁回後,申請許可上訴至終審法院。上訴庭今(4日)頒判辭,指醫生刊登提供折扣的廣告並不盛行,公眾也並非對提供折扣的醫療服務有很大分歧需終院作裁定,因此拒絕批出許可。但梁仍可以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

上訴人為梁家騮,答辯人為香港醫務委員會。

醫生梁家騮(圖)因在facebook賣廣告被醫委會裁定違反尊業操守,他欲上訴至終院,遭上訴庭拒絕。(資料圖片)

梁爭議禁醫生登廣告是否違憲

梁提出多項法律爭議,認為爭議具重大而廣泛重要性。其中一項爭議為,若恰當詮譯醫生專業守則,醫生是否就醫療服務提供折扣,被禁止刊登廣告。另一項爭議為,若守則禁止醫生刊登此類廣告,是否屬違憲,不符比例地限制醫生的言論自由和公眾接收相關訊息。

上訴庭認為無合理可爭議之處

上訴庭認為,醫生刊登提供折扣的廣告並不盛行,公眾也並非對提供折扣的醫療服務有很大分歧而需終院作出裁定。上訴庭又指,此議題沒有合理可爭議之處。就違憲方面的爭議,上訴庭指這是新的議題,梁未有在醫委會的聆訊,或早前向上訴庭上訴時提出。

上訴庭因此拒批出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並頒令梁需向醫委會支付12.9萬元的訟費。

案件編號:CACV6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