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山工程分判商誇大工資騙960萬 稱為支薪舉債 工人亦撰信求情
半山一個私人住宅建築項目的分判商夫婦,涉虛報及誇大工人薪金,以詐騙項目承建商近960萬元。二人早前被廉署落案起訴兩項欺詐罪,經審訊被裁定罪成,案件今(18日)於區域法院求情,辯方求情指,首被告韓生曾試過為支付薪金而舉債,本案有特別情節,望可以社會服務令處理,惟香官指案情嚴重,不考慮為被告索取報告。次被告求情指,早前為其索取的報告反映她有真誠悔意,適合進行社會服務令。案件押後到7月30日作進一步求情,首被告續還押候訊。
兩名被告:韓生(53歲,皓星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秘書)及羅燕妮(48歲,家庭主婦)被控2項欺詐罪。
工人及外判商均為被告撰求情信
辯方同時為首被告韓生遞交包括工人及其他外判商撰寫的求情信,反映他在行業亦有貢獻,更曾為支付員工薪酬而向人借錢,為工人的福祉盡最大努力。辯方指本案情節特殊,望同樣以社會服務令處理,惟香官指案情嚴重,被告的行為持續一段時間,直言:「唔想畀假希望,攞得嘅要真真正正考慮。」最後拒絕為其索取會服務令報告。
女被告適合判社服令
辯方指出,早前為次被告羅燕妮索取的報告反映她有深刻教訓及真誠悔意,亦反映她適合進行社會服務令。
皓星為半山私人住宅工程的分判商
案情指,「皓星」為半山波老道一個私人住宅建築項目的鋁業與玻璃工程分判商,須就上述工程向項目承建商華營建築有限公司(華營)提交支薪文件,例如工人薪金的支票副本及相關簽收記錄,相關開支須以實報實銷形式申領,其後廉署接獲有關皓星發放工人工資的貪污投訴。
稱向員工支薪3000萬
在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期間,皓星向華營提交逾1200張支票影印本及相關簽收紀錄。上述文件顯示皓星向工人支付工資共約3,000萬元,華營基於皓星提供的文件,向其支付全數款項。
部份支票曾揑改涉930萬
其後廉署調查發現,在皓星提供的支票中,其中43張的受款人及支付金額曾遭揑改,涉及金額約930萬元,分別被存入韓生夫婦及其他人士的銀行戶口。
另誇大十數名工人工資30萬
由於有皓星工人指被持續「拖糧」,於是華營向工人直接支付薪金。在2019年5月至8月期間,兩被告向華營誇大十數名工人的工資,令華營向該等工人多付近30萬元,其後皓星指示工人將華營多付的工資退回他們。
案件編號:DCCC 50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