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海港協會解散 主席陸恭正:已無法以同樣方式運作保護這海港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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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成立的保護海港協會宣布結束運作。協會主席陸恭正今日(1日)宣布協會解散時指原因是保護海港條例今年5月修訂,協會失去繼續運作基礎,他解釋,保護海港協會原則是以法例基礎保護海港,如果將法例修改,保障就會消失:「到今天我們覺得無辦法以同樣方式運作保護這個海港,也覺得30年已足夠,海港已受到一部分的保護。」

發展局回覆查詢表示,已備悉保護海港協會辭任海濱事務委員會並解散的決定,感謝協會多年的貢獻,但不同意協會指早前通過的《保護海港條例》修訂建議會削弱對維港的保護。

保護海港協會成立的目的是為反對政府繼續大規模的填海計劃,協會主席陸恭正(中)8月1日宣布預備結束協會;圖為2023年協會就政府建議修改《保護海港條例》提出5項建議。(資料圖片/石恩彤攝)

成立30年 目的是為反對政府繼續大規模的填海計劃

保護海港協會1995年11月成立,根據保護海港協會介紹,該會成立的目的是為反對政府繼續大規模的填海計劃,特別是在維多利亞海港一帶,宗旨是保護維港,使它免受填海造地及城市發展的破壞,從而促進維港兩岸優良的城市規劃,使香港人的珍貴資產和天然財產得以保存,並世世代代得享其好處。

發展局:不同意修訂《保護海港條例》削弱對維港的保護

發展局回覆查詢表示,已備悉保護海港協會辭任海濱事務委員會並解散的決定,感謝協會多年來參與海濱事務委員會的工作以及期間的貢獻。

惟局方指,不同意協會指《保護海港條例》修訂建議會削弱對維港的保護,稱修例加強了對維港內大型填海的規管,引入更規範化、更嚴謹的制度處理大型填海建議,並維持要證明有「凌駕性公眾需要」的高門檻,與此同時讓市民有清晰渠道表達意見。

立法會今年五月三讀通過《保護海港(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放寬了海濱長廊、行人板道、單車徑等指定填海工程的限制,總面積上限為0.8公頃。非永久填海工程總面積不可超過3公頃,工程總時限為7年。

保護海港協會成立的目的是為反對政府繼續大規模的填海計劃,特別是在維多利亞海港一帶。(保護海港協會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