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偽造帳目逃稅1460萬 啟德體育園分判商高層被判入獄10個月
廉政公署早前起訴一名啟德體育園總承建商職員、一名分判商董事,以及一名貿易公司東主,他們涉嫌在泥水工程合約中行賄受賄 100 萬元。該名總承建商早前承認收賄100萬元,惟他於候判期間因病離世,因此法庭只處置涉案賄款,而沒有就其罪行判刑。
至於該名分判商董事及貿易公司東主,廉署指他們在2015至2021年間串謀偽造帳目,逃稅逾1,460萬元。他們今日分別被判入獄10個月,須向政府賠償涉案1,460萬稅款;以及被判囚五個月,緩刑兩年。
63歲被告姚樹穩,為利成泥水工程有限公司(利成)董事兼股東。他被判入獄10個月,另被頒令須向政府賠償逾1,460萬元。另一名64歲被告姚順全,為順發貿易公司(順發)東主,被判囚五個月,緩刑兩年。
同案被告吳和能,為協興建築有限公司(協興)前工地事務部高級經理,他於2024年8月承認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b)條。他因等候判刑期間因病離世,法庭沒有就其罪行判刑,並按《防止賄賂條例》處置賄款的精神,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2條,命令將該案的賄款100萬元交付協興。
廉署表示,案發時,協興是本港多個公私營建築項目的總承建商,包括太古坊二座項目及啟德體育園項目。利成於2020年取得太古坊二座項目的水泥分判合約,價值約6,000萬元,並於2021年競投啟德體育園項目兩份水泥分判合約,總值逾2.5億元。
吳和能早前承認,就該兩個項目的水泥分判合約,收受賄款100萬元。他於收取100萬元現金後,當場被廉署人員逮捕。
串通紡織公司虛報營運成本 訛稱訂逾8800萬建築物料
案情又透露,於2015年7月至2021年11月期間,利成董事姚樹穩與順發東主姚順全串謀捏改利成的帳目,藉製作逾80套虛假的會計文件,包括利成與順發之間的採購訂單、發票、送貨單及正式收據,訛稱利成向順發訂購建築物料,涉款逾8,800萬元,藉以虛報利成的營運成本。
廉署調查顯示,順發是一間紡織品貿易公司,從來沒有售賣任何建築物料予利成。姚樹穩與姚順全串謀偽造帳目的行為,導致稅務局於2017年至2020年三個財政年度,向利成少收利得稅共逾1,4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