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非子疑醫療事故致腦癱 醫委會終止聆訊 稱秘書處拖15年致不公
一對內地夫婦2009年來港於浸會醫院產子,兒子出生3日後癲癇,其後腦癱及四肢殘障,未能自理。夫婦2010年向醫務委員會投訴涉事醫生薛守智,原定2016年展開研訊,當時應涉事醫生要求押後研訊。醫委會之後一直未有定出新日期,至去年兩夫婦召開記者會及透過律師去信醫委會,經排期後終於今月展開研訊。
控罪指薛守智醫生在病人新生兒癲癇發作後,未有進行必要且即時的檢查或調查。醫委會主席鄧惠瓊今(28日)於研訊表示,秘書處未能解釋為何拖延案件多年,令針對被告的研訊「具壓迫性和濫用性」,造成不公,故決定終止,同時禁止秘書繼續紀律調查案件。
內地夫婦控醫生未有即時處理兒子癲癇
內地居民黎志堅及其太太2009年來港產子,兒子黎遠建於12月19日在浸會醫院出生,3日後出現感染症狀,手腳抽搐等。兩夫婦2010年10月向醫委會投訴,指控兒科醫生薛守智未有在兒子出現異樣時立即回到醫院。
醫委會原訂在2016年7月13日研訊,當時薛守智代表律師申請押後研訊日期。至去年,兩夫婦透過律師向醫委會發信,要求解釋多年來未有重新安排研訊日期的原因,又召開記者會要求醫委會交代。
雙非子快將16歲 案件終開審揭秘書處多年未跟進
控罪指涉事醫生薛守智在2009年12月22日,當新生兒黎遠建第一次新生兒癲癇發作後,未能對其執行所有必要且即時的檢查或調查。醫委會今月17日展開紀律研訊,會上薛守智醫生一方以投訴至今長達近15年造成不公為由,申請終止研訊。研訊小組聽取控辯雙方陳辭後閉門審理,押後至今早9:30再研訊。
今早會議上由主席鄧惠瓊一人發言,用超過1小時以英語解釋背景及宣讀最後決定。醫生薛守智出席,黎遠建父母黎志堅及太太到場旁聽。鄧惠瓊指,該案紀律研訊原定2016年7月13日舉行,但秘書處在開庭前7日才向被告傳送當值護士證人證供,故被告律師申請延後日期。
被告的律師曾於2016年6月24日起持續致函秘書會,質疑針對被告的處分範圍,包括延遲披露當值護士證供,令被告失去調查及質疑的機會,以及證據中缺失新生兒2009年12月22日的放射影像,秘書處同月30日回覆稱將調查。7月11日,投訴者黎先生接獲7月13日研訊延期的消息,其後再無任何開庭通知。
研訊小組認為證供文件較遲交到辯方手中,秘書處延後7月13日的研訊日可解決問題,但問題在於其後一直未有訂出新日期,延誤逾8年半才恢復紀律研訊。
稱研訊對被告具壓迫性和濫用性 必須停止
研訊小組認為,現時距離原定日期紀律研訊已過了8年半,期間秘書處沒有就案件處理任何事,亦無法向研訊小組提供任何合理的解釋及延遲的理由。鄧表示因案件的特殊情況,必須終止研訊。
針對被告的紀律研訊程序本身,已經變得具欺壓性和濫用性,因此必須停止。(The disciplinary proceedings against the defendant have by itself become oppressive and abusive and must be halted.)
研訊小組批准被告申請永久中止紀律程序,同時禁止秘書處繼續紀律調查案件。
醫委會秘書處3大拖延位:
一、家屬2010年10月6日向醫委會投訴個案,醫委會2014年才將案件交至初步調查委員會審議。
二、原定2016年7月13日召開首次紀律研訊,但醫委會開庭7日前才將當值護士證供交給被告。
三、醫委會批准被告律師延遲7月13日的紀律研訊,但之後沒有訂立新日期,直至8年半後,才恢復該案的紀律研訊。
浸會醫院回覆查詢指,尊重醫務委員會的決定,未來亦會繼續致力提供安全及優質的醫療服務。至於醫委會、醫委會秘書處及所屬的衞生署,則尚待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