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栢芝高院案作供 買世紀大廈單位急需4千萬 找圈內人幫忙不果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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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張栢芝被前經理人追逾千萬案續審,張栢芝今(5日)在高等法院作供,張稱他與本案原告余毓興談合約前,已有13年演出經驗,明白簽經理人合約,要考慮的不是金錢,而是誠信,若好的會當他是家人。她指在中國星時已任她助理的周靜儀(Emily),後來亦跟她一同離開中國星,繼續幫她工作及處理大小事務,包括接洽工作。

張稱她在2011年以1.28億購買中半山世紀大廈單位,她只負責睇樓,其他事都交周處理,周後來告知她,若未能付4千萬尾款會有嚴重後果。她曾向兩名圈中人求助不果,最後聯絡上余,但否認有余是其「契爺」,又說:「個個都話識我爸爸架啦。」

原告為余毓興、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被告為張栢芝。余稱與張在2011年7月至2012年5月曾簽下《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並張兩部與電影相關的合約,要張參演6部電影,但余指張未有履行合約,因而索償1276萬。

張栢芝稱她洽談本案合約時,已有13年演出經驗,對洽談經理人合約有一定經驗。(梁鵬威攝)
張栢芝稱她之前經歷過兩名經理人,其中一人是向太(圖)。(微博圖片)

曾歷兩經理人包括向太

張栢芝今出庭作供指,她於1998年起從事演藝事業,在簽署涉案合約時已有13年的演出經驗,在余成為其經理人之前,她有過2個經理人,分別是朱永龍及向太。

簽經理人合約要考慮誠信非金錢

張同意對經理人合約等有相當經驗,簽署全球獨家合約前要首先考慮誠信,而非金錢及簽約年期。張稱:「如果嗰個人係好嘅,我會一世當佢家人。」

周靜儀在中國星時已是其私人助理

張又稱,她從2000年加入中國星集團後,中國星指派其現經理人周靜儀(Emily)成為其私人助理。在她離開中國星後,周亦跟著她離開公司。外界大多認為周是她的經理人,二人至今仍關係密切。

與周關係好到毋須合約

原告方質疑,在2011年,周的薪金由誰支付。張說周當時沒有僱主,她們是以分佣金形式合作,她形容與周是:「感情好到無contract綁死。」張又稱,與周的關係特殊,景氣好時會多分佣金予周,如她懷孕等沒有收入時會再調整,沒有支付固定金額。

指周可共患難 生活上一切交周處理

張形容,她和周的關係是可共患難,周會幫她處理一切事務,特別是與數字有關的工作。張稱她由1唸到7,數到8已經有恐懼,她甚至不記得自己的電話號碼,但會記得周的電話,其生活上如繳交水電煤單、增值八達通及其兒子的事項,都依賴周去處理。

接洽工作亦由周處理

張又指,她當時沒有其他員工,合約由周代為處理,就接洽工作,合作方一般會先接觸周,若周認為有關工作「OK」,會再與其商討。張一般只會過問3個事項,分別是價錢、工作日子及時長。

張栢芝稱她購買中環世紀大廈的寓所時,只是負責「睇樓」。(網上圖片)
張栢芝稱她對數字感恐懼,但記得中半山世紀大廈的單位作價1.28億,因為好意頭。(網上圖片)
張栢芝稱她當時要4千萬找尾數,曾找兩名圈中人幫忙不果,最後才聯絡上原告余毓興。(梁鵬威攝)
張栢芝否會叫余毓興「契爺」,又稱:人人都話識我爸架啦。(陳蓉攝)

買世紀大廈單位時只負責睇樓

張稱她在2011年7月,透過其名下公司「EasyJet」買入港島中半山世紀大廈一單位,價格為1.28億,不是少數目。她只負責「睇樓」並覺滿意,其後所有交易事宜,均由周代為處理。張憶述當時業主開價高於1.28億,她與業主「拗」好意頭,故對此印象深刻。她其後收到周的通知,指購入該物業的尾款:「如果無4千萬就好大件事。」

否認曾叫余契爺

張稱,先後向三位娛樂圈人士求助,惟最終未有成功,最終她接觸余毓興,但否認有叫余「契爺」,亦不清楚余是否與張父認識。張稱:「個個都話識我爸爸架啦!」

聆訊下午繼續。

案件編號:HCA 122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