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學生會兩男女前成員等涉詐騙會款約75萬 案件將轉區院審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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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學生會2名前男女成員涉騙取學生會款約75萬,被控串謀欺詐等罪名,今(11日)在九龍城法院提堂,兩名成員均有上庭,他們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押後至明年1月8日再提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區域法院的文件,兩人准保釋候訊。

女被告的同居男友亦涉嫌有份參與及疑曾洗黑錢,但他今日缺席聆訊,法庭發出拘捕令。

案中兩名被告今早有到九龍城法院應訊。(資料圖片)

3被告被控串謀欺詐及盜竊罪

3名被告:陳俊暹(21歲,學生)、翁碧淇(24歲, 客戶服務員),及朱棨燊(28歲,無業),3人同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指他們於2023年11月16日至2024年8月16日期間,在港串謀詐騙莊佩賢,即向莊訛稱莊須向3名被告報銷某些款項,誘使莊以浸會大學學生會名義,在恒生銀行及東亞銀行開立賬戶,並從中提取74.94萬元。3人同被控一項交替性的盜竊罪,指他們於同期同地偷竊港幣74.94萬元。

未出庭被告另被控3項洗黑錢罪

今日未有出庭的被告朱棨燊,另被控3項洗黑錢罪,指他於2023年5月17日與2024年7月30日,在港處理1筆於眾安銀行帳戶內,總額為133.1萬元的款項、1筆於MOX銀行帳戶內64.7萬元的款項,及1筆於渣打銀行帳戶內66.9萬元的款項,全部或部份涉可公訴罪行得益,但仍處理該款項。

案件編號:KCCC326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