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申解散宏福苑法團管理委員會 委任華懋旗下物管公司接管

撰文:洪戩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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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宣布,政府今日已向土地審裁處申請解散宏福苑現任法團管理委員會,並委任華懋集團旗下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為臨時管理人,以處理災後各項管理工作,包括工程合約處理、保險賠償、法團維修帳目處理等,有關公司不會收取任何行政費用。她多次強調,決定是考慮現有宏福苑管委會未必能處理今次複雜且規模大的問題,強調沒有取代現有法團業主的權力。

政府今日已向土地審裁處申請解散宏福苑現任法團管理委員會。(資料圖片)

麥美娟指,當前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的管理委員會面對前所未有的挑戰,需要處理大型維修工程後續跟進、相關工程合約、法團維修帳目處理、保險賠償、與現有管理公司約滿後的管理和保安等問題,當中涉及多重技術、法律和財政的考量,並非一般法團管委會有能力處理。

麥美娟表示,政府關注法團管委會成員能否跟進各項複雜事務,亦深切體會居民面對的困難和不安,亦接獲不少居民意見希望政府協助接管法團的管理,經審慎評估後決定主動介入。

她指,政府引用《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第31條,向土地審裁處提交申請,解散現有宏福苑法團管理委員會,並委任華懋集團旗下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為臨時管理人,協助處理災後各項管理和後續事宜,為政府主動啟動法律程序的首例。一旦申請獲得通過,民政事務總署會成立「專班」,聯同合安管理有限公司,完切跟進各項管理工作。

與法團新舊主席被捕有關? 麥美娟僅稱決定無奪業主權力

至於為何選用合安管理有限公司,她表示,因需要專業、在行業內服務時間長的管理公司為業主提供專業服務。而該公司將不會收取任何費用,若土地審裁處批出相關申請,龔如心慈善信託會再捐出500萬,用作支援居民聘用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專業服務。

至於解散現任法團管委會是否與宏福苑業法團新舊主席被廉署拘捕有關,麥美娟則沒正面回應,僅稱業主關注管委會能否開會或成員問題,向政府查詢可以如何協助,她強調決定無剝奪法團業主的權力。

麥美娟強調,臨時管理人僅負責臨時管理屋苑,為業主提供專業的意見。(資料圖片)

委任未有時間限制 須每月向政府交報告

麥美娟強調,臨時管理人僅負責臨時管理屋苑,業主立案法團作為法人的角色依然存在,業主依然保有對重要屋苑管理事務的最終決定權。而臨時管理人的擔任時間,亦因程序複雜,暫時未有確切時間。

臨時管理人除了須每月向政府提交報告外,亦要每三個月向土地審裁處匯報工作。日後大維修工程後續跟進、工程合約、帳目管理等,會由管理人先尋求專業意見並進行詳細分析,再向業主解說,最終交由業主投票通過。

被問到有關決定有否諮詢居民意見,她表示,土地審裁處接獲申請後,會邀請不同人士表達意見,「會交由土地審裁處做嗰個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