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60歲婦道圖予滙豐銀行職員$100助開戶口 獲准保釋待審

撰文:倪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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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60歲婦人,控告她涉嫌在本周一(5日)下午到滙豐銀行大角咀一間分行申請開設個人銀行戶口時,以100元行賄一名銀行職員,以協助她開設個人銀行戶口,案件今午(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

被告張莉今年60歲,是退休人士,她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條。被告今日並無答辯,裁判官朱文瀚將案件押後至3月4日再提訊,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案情指,張莉於周一下午到滙豐銀行大角咀一間分行申請開設個人銀行戶口。一名滙豐銀行員工指示被告透過銀行手機應用程式提交申請,惟被告未能完成有關申請。被告涉嫌於同日向該名滙豐銀行職員提供賄款100元,以協助她在滙豐銀行開設個人銀行戶口。

該名滙豐銀行職員當場制止被告並拒絕其要求,隨即向銀行匯報事件,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同日拘捕被告。

廉署提醒公眾,切勿行賄銀行職員以獲取服務。任何人士如遇到懷疑貪污情況,應立即向廉署舉報。廉署24小時舉報熱線:25 266 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