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子涉用假學歷准20萬保釋但不得離港 到高院求准出境再被拒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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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女子涉向入境處和香港大學虛報持有加州大學工程學位,從而獲得簽證及港大工程碩士課程錄取,被控欺騙及作出虛假陳述罪名。案件上月提堂時,內地女子准以現金人事共20萬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她今(8日)向高等法院申請更要求准她離港,但遭暫委法官黃崇厚拒絕。

女被告王一涵,24歲,無業。被控於2023年8月28日至2024年11月18日,向香港大學職員虛稱她是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學士,不誠實地取得港大工程碩士課程的教育及教導服務;及於2023年4月28日,為取得入境證,虛稱一份編號為MEEN 0029075-23(E)的來港就讀入境許可申請屬實,當中她聲稱曾獲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頒發電機工程學士學位。

被告今申請更改不准離港的保釋條件被拒後,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案件將於2月9日再訊。

案件編號:HCCP 7/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