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教授被指收學生送贈茅台及冬蟲夏草 校方:已按既定程序處理
社交平台Threads近日流傳一段影片,指理工大學一名電機與電子工程學系教授懷疑收受利益。影片顯示一名操普通話男子,與另一名稱呼為「老師」的男子交談,其間該男子向「老師」表示送贈兩支茅台酒及冬蟲夏草,形容是小小心意,着其「一定要收下」,又說「我和家人很感謝你帶我學到了」。片中的「老師」亦以普通話回應說,「你這個東西我真的不好帶回去了啊,你要不這箱子借我」,引起有教授懷疑收賄的爭議。
記者今日(23日)下午到理大涉事教授的辦公室查詢,對方僅稱「正在開會」,未有正面回應,並要求記者聯絡校方查詢。不過,他回應其他傳媒時表示「我這個禮物還給學生了」。理大回覆查詢時指,已按既定程序處理,並強調一向重視員工誠信操守。
片中顯示在教授辦公室內有人送贈兩支茅台酒
有網民周三(21日)在threads發布一段長約1分多鐘的影片,顯示電機與電子工程學系一間教授辦公室內,有兩人以普通話交談,其間有人懷疑送贈兩支茅台酒,說「這21年的茅台」,收禮者則一度回應「我怎麼拿回去?真的太客氣。」而送贈者稱呼收禮者為「老師」,並稱「你一定要收下」,「這是為你準備」。片中亦可見到,房內一名身穿黑衣、頭髮灰白的男子疑拿起兩個紅色包裝袋。
之後,影片主要拍攝着辦公室門口,但可聽到送贈者隨後向「老師」解釋,「之前你住院,我們都擔心你身體健康,剛好家裏有熟人,在青海玉樹雜多縣收點冬蟲夏草回來」。他又解釋服用方法,「睡前拿一根出來,開水先倒在保溫杯裏,然後扔一根到裏面,第二日就可以泡水。」
該「老師」回應說:「這個很貴,你不用花」,又指「一個就夠,這麼多幹嘛」。送贈者形容是「小小心意」,「我和家人很感謝你帶我學到了」。影片尾聲,該「老師」稱「這個東西我真的不好帶回去,要不然把箱子借我」。
根據片中拍攝到事發辦公室門口貼着的房號及學系等資料,翻查理工大學官網資料對照,涉事教授為理大電機與電子工程學系電機及控制系統講座教授諸自強。而片中顯示2021年的茅台酒,市面售約2,000多元至3,000元。
涉事教授:禮物還給學生了
記者今午到該辦公室找諸自強查詢,聽見內有交談聲。記者敲門後,諸自強親自應門。當記者表明身份後,他立即說「我正在開會」,並意圖關門。記者其後多番詢問能否作簡單回應,以及開會大概需時多久,他均重複自己正開會,着記者聯絡校方。
不過,諸自強回應網媒《集誌社》查詢時則稱,「我這個禮物還給學生了」。
理大:要求員工遵守指引
就有關事件,理大回覆查詢指,已按既定程序處理。校方強調,一向重視員工誠信操守,《員工手冊》中已列明《接受利益和款待的誠信指引》,並要求全體員工嚴格恪守。
翻查資料,諸自強於1984年取得浙江大學工學碩士學位,其後赴英留學,取得博士學位後在當地從事研究教學。他在2016年獲頒英國皇家工程院院士銜,去年加入理大,同年獲選為2025年度美國發明家科學院院士。他曾研發電氣化交通及風力發電等創新技術,目前擁有超過200項專利,其學術著作被引用次數逾6萬次。
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的規定,凡教職員未得校董會的批准而接受利益,作為辦理或不辦理某事項的誘因或報酬,即屬違法。提供利益者,亦屬違法。
大律師:傳媒追問下才交還禮物 同屬違法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送禮物無可厚非,不過普遍大學規定教職員可接受價值1,000元以下的禮物,但若收到價值1000元或以上的禮物,教職員須向校方申報,並獲得校方書面同意才可接受。
他指今次事件中,禮物價值已超過1,000元,教授不應接受禮物,否則有可能觸犯《防止賄賂條例》。雖然該教授表明已交還禮物,不過陸偉雄強調,須視乎何時交還,若教授無向校方申報,而在傳媒追問下才交還禮物,仍有可能觸犯法例。但若收取禮物後向校方申報,校方表明不能接受,教授於是交還,此舉可構成合理辯解。
陸偉雄補充道,條文列明的「誘因或報酬」並不一定具即時性,「延後利益」同樣是報酬的一種,例如透過送禮物留下好印象,藉此獲取利益,同樣有可能觸犯法例。
他續說,另一條可能觸犯的罪行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該法例並非指行賄或受賄,但若教授犯下不當行為,有嚴重過失,便有可能犯法。他又指,教職員在法律上被視為「公職人員」,故受該條例規管。
立法會議員:建議教師避免收取禮物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鄧飛認為今次事件,大學和教授均應該主動澄清,以釋除疑慮。他指,就好像中小學對教職員接受禮物也有嚴格指引,須符合《防止賄賂條例》和取得校董會批准等原則,相信大學也有近似要求,並建議教師避免收取學生和家長送贈的禮物或貴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