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隻入餐廳|首階段500至1000名額料年中批 不包火鍋店、烤肉店

撰文:任葆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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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修例容許狗隻進入食肆,獲批食肆會有明確標識。首階段擬設約500至1000個名額,政府預計今年第一季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如獲通過,料今年年中批出首輪申請,中籤者需付140元費用,以在食物業牌加入狗隻進入食肆的批註。政府指會採取「小步走」方式,將視乎社會接受程度及運作,推出下一輪申請。

政府擬修例容許狗隻進入食肆,獲批食肆會有明確標識。(資料圖片/夏家朗攝)

狗隻入餐廳有什麼要求?有哪些狗不可以進入?

政府建議,狗隻須以不超過1.5米長的牽引帶控制,由成人握持或綁在固定附着物上;「已知危險狗隻」和「格鬥狗隻」不得進入食肆。

哪類食肆不合資格接受申請?

基於安全考慮,政府不會接受火鍋店和烤肉店,包括鐵板燒、韓式燒烤等申請。被問會否削弱不喜歡狗隻的市民到餐廳進食的選擇權,政府發言人指,目前全港有1.7萬間餐廳,料首階段名額佔全港食肆約3%至5%,強調市民仍有不同選擇。

申請寵物友善牌照有哪些條件?

食環會施加牌照條件,以確保人和狗的食物和餐具得以明確區分,包括不得在餐廳內煮製或準備狗用食物,該些食物只可用預先包裝的方式提供或售賣;不得容許狗隻使用餐廳的可重用餐具;亦不得容許狗隻上餐桌。

政府建議,狗隻須以不超過1.5米長的牽引帶控制,由成人握持或綁在固定附着物上;「已知危險狗隻」和「格鬥狗隻」不得進入食肆。(資料圖片/夏家朗攝)

如餐廳採用開放式廚房,與該廚房相連的吧枱座位不得容許顧客攜狗就座。

另外,如狗隻在餐廳內排泄,必須即時徹底清潔及消毒,以為維持餐廳潔淨。如需要在餐廳放置任何毒餌或捕捉蟲鼠設施,須放置於狗隻不能觸及的位置。

如要設置自助餐食物加熱或翻熱區,須與座位區/餐桌間保持最少3 米距離,並確保狗隻不會到達該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