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員供兩戶口收騙款 認4月內洗黑錢841萬 遭加刑囚44月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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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賣員供兩戶口讓電騙集團收騙款,警方調查7名墮投資或網上情緣的騙案時,發現外賣員的兩個戶口曾在4個月內清洗黑錢達841萬元。外賣員早前承認兩項洗黑錢罪,法官今(5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時,按控方要求加刑四分一,外賣員被判囚44個月。

被告丁楊廣,38歲,報稱外賣員。他今承認兩項洗黑錢罪,被判囚44個月。

高級督察盧震綱(右)及申文燕,在外外呼籲市民勿借出戶口供罪犯用作洗黑錢,又稱自2023年10月至2025年12月中,已有260人因洗黑錢被加刑。(朱棨新攝)

調查7宗騙案發現兩傀儡戶口

新界北總區刑事部科技及財富調查組高級督察盧震網綱指,他們在原本調查的7名受害人。據悉,7名受害人介乎44至56歲,當中包括教師、售貨員和倉務員,他們在2023年4至6月墮入投資或網上情緣騙案,騙徒自稱投資專家,誘騙受害人投資,或向他們訛稱急需醫藥費。受害人把款項轉至多個戶口後,未能取回款項,或未能和騙徒聯絡後報案。該7名受害人共損失約67萬元,款項存入兩個傀儡戶口

被告是該兩傀儡戶口的持有人

警方於同年12月拘捕本案被告,為兩個傀儡戶口的持有人。調查發現,該兩個戶口於同年2月至5月間,合共清洗約841萬元黑錢。為加強阻嚇性,控方今有就案件申請加刑,法庭因此加刑四分一,至令被告的總刑期為44個月。

已有260人因提供傀儡戶口被加刑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透露,在2023年10月至2025年12月中,已有逾260人因提供傀儡戶口,洗黑錢罪成並被加刑,加刑幅度介乎八分一至三分一。

案件編號:DCCC452、143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