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安全帶之亂|政府今刊憲廢除乘客須強制佩戴安全帶條文

撰文:林子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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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佩戴安全帶的新法例於1月25日實施,坊間爭議不斷,包括條例疑只適用於2026年1月25日或該日之後首次登記的巴士。運物局日前表示,決定暫緩政策,並廣納各界意見,待改善條文後再諮詢立法會。政府憲報今(6日)刊憲廢除乘客須配用安全帶條例。

政府今日刊憲廢除乘客須配用安全帶條例。(政府憲報號外)
原條文:《道路交通(安全裝備)法例》第374F章第8AB條訂明,每一輛巴士都必須在乘客座位設置安全帶;第8D則訂明,凡乘客乘坐第8AB適用的巴士,都必須佩戴安全帶。

強制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帶「實施」六日間,屢現執行混亂,更引來條文爭議,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1月30日承認「法律條文技術上有不足,未能反映立法原意」,宣布將刪除新例條文,待完善條文後再推出。

《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8D條文廢除 巴士安裝條文不變

政府今刊憲指出,廢除第374F章《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8D乘客配用巴士安全帶條例,以及刪除違反配用安全帶的法則,即日後市民搭巴士時沒有配戴安全帶,不會被判刑或罰款。不過憲報未有刪除及修改與巴士安裝安全帶相關的8AB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