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員訛稱開19店騙186萬抗疫基金 官斥缺德判囚4年
保安員趁政府在2020年疫情期間推出防疫抗疫基金,助企業紓困,訛稱擁有19間茶葉店和美甲店,圖騙取186萬元資助,惟他聲稱開設的17店,相片完全相同,且營業額都是用其八達通支付。他早前承認2項企圖欺詐罪,案件今(11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練錦鴻斥被告在民生滿目瘡痍之際,以假資料申請資助,可謂趁火打劫,行為極為缺德,令人齒冷,判監4年。
被告唐康繼(53歲,保安員),他承認2項企圖欺詐罪,指他於2020年4月至5月期間,訛稱他在同年1月前,在屯門及尖沙咀分別經營兩間名為「六月茶」的茶葉店,符合防疫抗疫基金的援助資格,意圖騙16萬援助。另一罪指他於同年5至7月,聲稱他在同年4月前已在港九新界經營17間「六月茶」美甲店,圖騙170萬元援助。
官斥被告行為分薄社會資源
練官判刑時指,香港社會在2020年經過社會事件和新冠疫情後,民生和經濟都滿目瘡痍,政府為了協助小商戶重新出發,用公帑資助涉案基金。被告所為可謂「趁火打劫」,亦分薄社會資源,在法律和道德上都令人齒冷。
官指被告處心積慮
練官指,被告在申請資助期間,曾註冊了26個商業登記,並簽署19份租約,並製造虛假文件和帳單等,可見他處心積慮,有詳細部署,並非辯方所指「鬼迷心竅和欠冷靜思考」。
被告稱有腦退化但思考能力與常人無異
練官續指,本案原定2022年開審,雖然有延誤但並非控方之過。被告在認罪與不認罪之間徘徊,沒有適時認罪;被告有腦退化,但其精神狀態思考能力同正常人無異,甚至是優於常人,才有時間和心思製造假文件,法庭須向公眾傳遞清楚訊息,社會和法律不容這種行為。
非即時認罪只獲四分一刑期扣減
練官形容,本案是精心計劃的大型欺騙行為,被告乘香港百物蕭條、政府急於紓困之時,以精心計劃騙取資源,有機會令有需要人得不到援助,亦增政府費用增加,批被告的行為「極為缺德」。官最後以3年和5年作為兩罪的量刑起點,被告非適時認罪,未能獲三分之一扣減,終判囚48個月。
案件編號:DCCC48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