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周毅剛涉非禮女下屬 聚會上捉女方手放褲襠 事主稱摸到硬物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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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支援部高級警司周毅剛涉於灣仔警署內三度非禮女下屬,被控3項非禮罪。周否認全部控罪,案件今(1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女事主X出庭作供指,她有次與被告的秘書交談,突覺左臀被摸,之後見被告從她左邊出現,但當時不敢懷疑「阿sir」。數個月後,她參加部門聚會時,被告走近她並貼近她說鍾意她,又問可否摸她,X即拒絕,她指被告續說:「跟我好唔好?」、「乖啦,畀隻手我……」其後捉住她的手,並放在他的褲襠上,X稱摸到有硬物,被告則稱自己「扯旗」。

被告周毅剛(49歲)被控3項非禮罪,指他於2024年6月19月及11月1日,分別於香港灣仔軍器廠街1號警察總部41樓、該層的會議室及總務室,三度猥褻侵犯女子X。

被告周毅剛否認3項非禮罪。(陳蓉攝)

承認事實指出,女事主X在2023年4月加入支援部,任職二級行政主任,是被告的下屬。她在2024年11月4日報案,被告翌日被捕,他在警誡下表示:「我無嘢講。」

X與覺左臀被拍打之後見被告出現

事主X今出庭作供指,她工作上多與直屬上司溝通,與被告較少接觸,私下亦沒有聯絡。在2024年6月19日,X在被告的房外與其秘書交談,突然感覺有人拍打她的臀部一下,當時附近沒有人,之後被告突然在其左邊出現。

被摸後不敢懷疑阿sir

X形容,當時與被告約相隔一個半身位,對此感到震驚,因為不確定被告是不小心或刻意,X說:「唔敢亂咁懷疑阿sir,所以糾結。」因此她當下未有太大反應,但對被告的眼神感到不適。

X稱持紅酒杯時覺兩邊臀均被摸

X續指,同年11月1日,她參加支援部的聚會,同場有其他警司等共十多人參與。當時她右手持紅酒杯,被告走近她,先後摸她的兩邊臀部。X憶述:「佢又貼近我話鍾意我,(問)畀佢摸得唔得,我話唔好。」X稱,整個過程持續數分鐘,她當時感到害怕,想遠離被告。

X稱在被告褲襠上摸到硬物

X續指,被告又再問她「跟我好唔好?」、「今晚喺到陪我得唔得?」、「乖啦,畀隻手我……」之後又捉住她的左手放在褲襠上。X形容,當時摸到有硬物,被告又哄近她,表示自己「扯旗」,她回應指:「我唔想知」。

案件編號:ESCC315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