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強颱樺加沙襲港時涉帶子女觀浪 父母被控虐兒准保釋至5.12再訊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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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強颱風樺加沙於去年9月襲港,在8號颱風信號生效期間,有父母帶同子女到柴灣嘉業街防波堤觀浪,期間母親與5歲兒子被大浪捲走,送院後一度危殆,留醫後出院。事後警方以「虐兒罪」起訴,案件今(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表示已預備好答辯,暫委裁判官鍾穎詩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5月12日,以待向控方索取文件及給予法律意見。兩名被告准各以2千元現金保釋。

被告L.Q.R(女,38歲)及Y.K.K(男,41歲)同被控1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指他們於2025年9月23日,在香港,身為超過16歲,並對一名不足16 歲的兒童,即X 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或遺棄該 X,而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 X 受到不必要的痛苦或健康損害。

超強颱風樺加沙襲港期間,柴灣嘉業街一家四口觀浪,期間有人疑墮海。(楊凱力攝)

案件編號:ESCC672/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