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運輸署前驗車中心4職員 涉造假助多輛私家車通過年檢
廉政公署今(24日)落案起訴運輸署一間前指定驗車中心的4名職員,控告他們涉嫌就車輛廢氣排放測試結果造假,協助多輛私家車通過車輛年檢。案件涉及幫得手汽車有限公司前負責人黃立仁,被控欺詐罪;3位該公司的前認可車輛測試員,包括劉志強、譚堅光、何家華,被控串謀詐騙罪。廉署表示,在採取執法行動後,運輸署已將該中心從指定驗車中心名單中剔除,4名被告暫准予保釋,案件周四(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稍後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署表示,案發時幫得手是其中一間運輸署指定車輛測試中心。其中一項控罪指,幫得手三名認可車輛測試員劉志強、譚堅光及何家華涉嫌於2022年6月至2024年6月期間,與中心另外6名職員串謀,包括中心經理、黃立仁等負責人及其他認可車輛測試員,不當地替多輛私家車進行年檢,並在「車輛宜於道路上使用證明書」上訛稱該等車輛適宜在道路上使用,欺騙運輸署批准其續牌。
另一項控罪指黃立仁涉嫌於2024年5月不當地替一輛私家車進行年檢,並訛稱該車輛適宜在道路上使用,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運輸署批准該輛私家車續牌。
廉署指,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4名被告涉嫌在車輛廢氣排放測試結果造假,致使涉案的私家車能通過年檢,以便向運輸署申請續牌。調查顯示,個案主要涉及車輛廢氣排放測試結果造假,相信其他與道路安全相關的測試結果不受影響。
廉署又指,運輸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並在廉署揭發本案後即時將幫得手從指定車輛測試中心名單中剔除,4名被告亦不再獲發測試中心負責人及認可車輛測試員資格,運輸署已即時落實一系列措施以杜絕相關不當行為。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所有車齡6年或以上的私家車,於申請續領車輛牌照前,均須在運輸署指定的車輛測試中心接受年檢。認可車輛測試員在中心負責人監督下進行年檢,並會向通過年檢的車輛發出「車輛宜於道路上使用證明書」,供車主作牌照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