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插隊入英基賄賂案 定罪女家長稱整件事她只為了孩子 官明判刑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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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基國際幼稚園(烏溪沙)十多名家長等人涉行賄該校前行政主任,圖插隊入學案,最後一名家長今(30日)於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求情。辯方指:「成件事發生係為咗細路仔。」女被告稱她並非為了自己利益,望法庭睇在孩子受苦份上,懇求法庭輕判,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或判緩刑,若不行則希望判短期監禁。暫委法官陳慧敏反駁,被告行為令一些循規蹈矩的家長的子女喪失入讀機會,拒絕索取報告,涉案家長案件明判刑。
同案共14人罪成
被告徐惠謙(42歲,家庭主婦)被裁定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成。本案共14名被告:蔡慧妍、李俊朗、林泯希、張珈銘、徐惠謙、江靜雯、黃詠雯、劉映均、馬賢文、李洁冰、黃美雪、麥偉琪、朱霜叶及蕭裕邦,首13人為家長,蕭裕邦是其中一名家長的生意伙伴,他們年齡介乎33至45歲。各被告面對至少1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江另被控煽惑代理人索取利益罪。案發於2018年9月至2021年8月之間,賄款介乎2萬元至20萬元。
收賄的女主任認罪兼作控方證人
同案女被告林珍妮(56歲),案發時是英基國際幼稚園(烏溪沙)(英基烏溪沙幼稚園)時任行政主任,她於2024年10月承認9罪,包括5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及3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
有家長投訴指英基本身的制度亦有不公
早前有家長求情稱,事件的始作俑者是林珍妮,亦有家長投訴,英基本身的制度亦有不公平之處,亦有家長求情指審訊有延誤之嫌,對他們不公。案件在2024年10月開始審訊,至今年2月才有裁決。
案件編號:DCCC 703/2022,DCCC 603/2023(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