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會大學男生涉刀刺女友頸 先取精神科報告 被告准保釋候訊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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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會大學男生涉用15cm的刀刺傷前女友的頸,被控1項傷人罪,今(15日)被押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要求先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並索取事主醫療報告,辯方一度反對,另透露事主也來了旁聽。案件押後至6月24日再訊以等候相關報告。被告獲准以7千元保釋。

被告林子信(18歲,都會大學心理系一年級學生)被控於2026年4月12日,在新界荃灣橫龍街78號至84號正好工業大廈25樓某室非法及惡意傷害王佩欣。

被告林子信在西九龍法院應訊。

辯方曾反對取報告指浪費公帑

控方今指,希望索取精神科報告,以評估被告是否適合答辯及醫生建議。辯方反對,指現階段不適合索取報告,可待審訊時處理,不應浪費公帑取報告,另提到事主今天也來了旁聽。

雙方最終同意取精神科報告

雙方最後同意取精神科報告,另索取事主的傷勢報告。被告獲准以7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或接觸證人。裁判官陳慧敏押後到6月24日再訊。

案件編號:WKCC 1669/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