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家子偽造文件奪父母持逾2億物業公司 稱已破產 望與父母修好
「電筒大王」沈漢深夫婦以公司持逾2億元物業,惟其長子涉偽造文件撤換了他們的董事身份,更把部份物業用作抵押借款逾2661萬元。沈的長子沈俊文,今(20日)在區域法院承認5項欺詐罪。案情透露,沈漢深夫婦因幼子的業務需現金周轉,父母欲助幼子並準備用九肚山物業作抵押借款時,始發現公司已遭長子奪走。長子求情時稱,他現已破產,而更淪為無家可歸,希望能與父母修好。暫委法官鄭念慈把案押後至5月7日下午判刑,被告需還押以候其背景報告。
被告沈俊文,57歲,承認5項欺詐罪,他在2023年4月至11月期間,多次提交偽造文件,撤換父母董事身份,委任沈俊文及另一人為新董事,並在周年申報表中聲稱沈俊文是公司唯一股東。
被告父母以公司持8物業4車位
案情指,被告的父親沈漢深及母親陳玉清,在1992年為為投資物業,成立集信國際有限公司,該公司由被告父母全資擁有,持有8個物業及4個車位,包括:何文田嘉福苑單位連車位、西貢匡湖居3個單位、尖沙咀星光行2個單位、沙田九肚山沙田小築單位連2個車位,及九龍塘根德閣單位連車位,估計市值為港幣2.28億元。該公司除持有物業並無其他業務。
沈氏夫婦為幼子申請借款揭發
沈氏夫婦有3名子女,除被告外,另有一子一女,女兒任公司秘書,掌管公司印章。2023年11月,沈家幼子因業務需要資金周轉,父母遂申請用九肚山物業以申請按揭時被拒,夫婦始發現他們已非集信的公司董事,查冊後再發現部份物業已被申請按揭貸款。
2023年申請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
公司註冊處紀錄顯示,被告於2023年4月27日至11月21日期,曾間提交4份文件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委任被告及一名叫陳凱琳的人代替其父母為新任董事;周年申報表顯示被告是唯一股東。
押西貢匡湖居3單位借2661萬
被告又在相關期內,將公司持有於西貢匡湖居3個單位,押給5間財務公司,並借取7筆共達2661萬元的貸款。被告申請貸款時,亦附上集信賣方成交單據、轉讓文書、董事會會議紀錄以及董事證明書等,當中內容看來列明被告以代價港幣1元,向其父母各購買一半公司股份,文件看來由被告及父母簽署,被告又簽署貸款協議並蓋有看來是公司印章。
被告借款還債後餘款存個人戶口
被告借取2661萬元後,把約600萬元用作償還公司原有貸款,又償還了1筆港幣500萬元的貸款,其餘大部份款項存入他恒生銀行或中國銀行的戶口,其中82萬元轉帳予陳凱琳。被告父母及胞妹向警方確認該些案文件均虛造,他們從未簽署或蓋印。被告同年12月12日被捕。
被告奪款投資現已破產
庭上透露,沈漢深夫婦現居加拿大。辯方求情指,被告已婚並育有3名子女,被告出於貪念犯案,他奪款用作投資,現已破產。被告身為長子,原可承繼千億家財,因本案而一無所有,亦無家可歸,只能寄居友人家中,他現坦白認罪,希望能與父母重修舊好。
案件編號:DCCC114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