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最新呈報8宗醫療警示 婦切淋巴一年始知殘留鉤針須再開刀

撰文:賴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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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今日(24日)出版第81期《風險通報》季刊,羅列去年10月至12月呈報的8宗醫療風險警示事件,涉及6宗手術或介入程序後,遺留工具或醫療物料在病人體內的個案;1宗病人自殺,以及1宗錯誤部位施行程序。

有乳癌患者曾接受超音波導引鋼絲定位及淋巴結切除手術,醫生當時確認所使用的定位針已包含在切除的組織内。但患者一年後到醫院再次接受檢查,竟發現手術部位留有約 2厘米的鉤針碎片,需再次進行手術取出。

醫管局去年10月至12月呈報8宗醫療風險警示事件,分別是6宗手術或介入程序後,遺留工具或醫療物料在病人體內的個案;1宗病人自殺,以及1宗錯誤部位施行程序。(資料圖片)
醫管局去年10月至12月呈報8宗醫療風險警示事件,分別是6宗手術或介入程序後,遺留工具或醫療物料在病人體內的個案;1宗病人自殺,以及1宗錯誤部位施行程序。(醫管局)

定位針遺留患者體内一年 需再度做手術取出

一名左側乳癌患者早前接受術前超音波導引鋼絲定位,之後進行腋下淋巴結切除手術。醫護人員在手術期間,對切除的組織進行標本放射檢查(Specimen Radiography),確認當中已包含定位針的「鉤針(hook)」 。手術視作順利完成。

然而,患者一年後再到醫院接受乳房斷層造影及超音波檢查,發現手術疤痕下方有一個約2厘米的針狀異物。醫院再安排手術,從患者體内取出該異物。

患者一年之後到醫院接受檢查,發現手術部位留有約 2 公分的鉤針碎片,需進行第二次手術取出。(醫管局)

醫管局就該事件向醫護人員提出數項預防建議,包括應在可見範圍内切割鉤針,如要多次切割,應在手術紀錄中詳細記載;此外,在解剖過程中應避免拉扯鉤針,以減少機械應力及斷裂風險 ;醫療團隊應高度警惕鉤針斷裂風險 。若對定位針的完整性有任何疑問,應利用透視檢查儀(C-arm) 核實 。

輸尿管滑入尿道 患者術後如廁始發現事故

此外,有患者因腎積水及輸尿管結石,需接受輸尿管內視鏡碎石術 。手術期間,醫護人員使用了一條40 厘米的管道,為患者灌注及引流膀胱尿液。然而,人員未有將此記錄在電子系統中,管道的外端也沒有以膠帶固定在患者身上 。

當醫護人員移除輸尿管鏡後,發現管道外端已不見蹤影,當時他們僅假設管道已自行排出,卻未驗證或溝通 。實情是該管道部分已滑入患者尿道內 。直到手術結束約兩小時後,患者在病房自行排尿時,才將這條餵食管排出體外,揭發這宗事故 。

醫管局:已經深入檢討

醫管局指,根據重要風險事件類別呈報的個案則有16宗,包括15宗藥物事件及一宗錯誤辨識病人身分。

醫管局發言人說:「醫管局已經深入檢討及分析事件根源,從中汲取有關病人安全的寶貴經驗,透過此刊物讓醫護人員分享個案和相關改善建議,防止日後再發生同類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