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法例|直擊加熱煙民金鐘斷正 控煙酒辦:早上已兩宗檢控

撰文:洪戩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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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另類吸煙產品法例,由今日(30日)起生效,任何人不得在公眾地方管有另類煙用物質,包括電子煙煙彈、煙油、加熱煙及草本煙,即使隨身攜帶亦屬違法。衞生署控煙酒辦人員早上在金鐘海富中心一帶巡查,並派發宣傳單張,其間人員發現一名男煙民在吸食加熱煙,即場作出檢控,同時沒收其涉違例管有的另類煙產品。

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主任林民聰指,截至早上11時許,已在金鐘一帶發出兩張定額罰款通知書,涉管有另類煙產品。他強調今日起如發現有關違法行為,人員會即時票控,不會事先勸喻。

一名男子食加熱煙剛好遇控煙酒辦宣傳,遭「斷正」。(黃寶瑩攝)
控煙酒督察其後將該名男子帶到海富中心內進行票控程序。(黃寶瑩攝)

今早約10時,衞生署控煙酒辦人員在金鐘海富中心一帶巡查,並派發禁電子煙的宣傳單張,當時行人天橋有數名煙民,橋底則有十多人,人員分別向他們派發傳單。其間,有人員發現其中一名男煙民在吸食加熱煙,隨即上前截查。涉事男子見有人員走近時,神情錯愕,一度表示不知道新法例今天生效。控煙酒督察其後將該名男子帶到海富中心內進行票控,並沒收其煙機。該男子全程配合。有關宣傳行動持續約個多小時。

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另類吸煙產品法例,由即日起生效,金鐘寫字樓一帶,仍可見煙民手持另類煙產品。(黃寶瑩攝)

至中午12時許,控煙酒辦人員亦已離開,現場一帶又多了放午飯兼放「煙break」的「打工仔」,有約十多名煙民在該處吸煙,有零星人士吸食電子煙。

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主任林民聰(中)。(黃寶瑩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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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主任林民聰指,截至早上11時許,在金鐘一帶共進行了兩宗票控,發出兩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均涉管有另類煙產品。他強調,由今日起如發現任何人管有另類煙產品,人員會即時票控,不會事先勸喻。

他續指,由於現時法例並不涵蓋煙機,所以若其設備的煙機和煙彈能分拆,便會只沒收其煙彈。他亦表示,控煙酒辦未來會在不同地方繼續執法,並會選擇人流多的地方巡查,但不會透露具體地點。

除了控煙酒辦外,其他部門如警方、海關等也會執法。另外,若在非吸煙區吸食電子煙,則會同時被發兩張告票。由於新法例涵蓋遊客,被問及對新法例會否影響旅客來港意欲的看法,他則回應指旅客不是為了吸食電子煙而來港。

另外,內地五一黃金周將至,屆時將有大批旅客到港,未熟悉新法例的內地旅客或會誤墮法網。林民聰稱,控煙酒辦會與海關及旅發局合作,在各口岸、旅客諮詢中心展示新法例宣傳品。另於深圳市衞健委及口岸辦協助下,在口岸內地範圍設電子屏幕介紹香港新措施,希望令內地旅客及早知道新法例內容。

由今年4月30日起,《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針對另類煙用物質的修訂正式生效,屆時任何人不得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煙彈、煙油、加熱煙支和草本煙,即使只隨身攜帶而未有吸食或使用,亦屬違法。輕則罰款3,000元,若超出指定數量,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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