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Mo李啟言工傷索償案 Mo視像作供稱平均月薪6.3萬 現仍需治療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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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團MIRROR於2022年7月的紅館演唱會中,被下墜屏幕擊中脊椎致嚴重受傷的舞蹈員李啟言(阿 Mo),早前獲法庭裁定他當時的僱主「舞館」,需就李的工傷賠償。法庭早前已裁定李可獲賠償,今(4日)在區域法院開庭評核賠償金額。李在母親陪同下以視像作供,精神不錯,他稱從事舞蹈工作時,部份以口頭安排,亦有部份收入為現金,他估計平均月薪為6.3萬元,並稱他現仍需接受治療,生活亦需人照顧。法官羅麗萍稱見到李情況有所改善,鼓勵他要繼續積極和盡力,並稱會在6個月內下判辭。

李因脊椎嚴重受傷致四肢癱瘓

申請人為李啟言,答辯方為舞館有限公司。答辯方今繼續缺席聆訊。入稟狀指,李於2022 年 7 月 28 日受僱於舞館期間,在表演時發生意外,傷及脊椎,四肢癱瘓。李當時 27 歲 。

2022年7月28日晚,MIRROR演唱會發生嚴重意外,巨型屏幕跌下,砸中舞蹈員阿Mo(李啟言)。(勞顯亮攝)
李啟言(阿Mo)在事故中嚴重受傷,他因被屏幕擊中脊椎致四肢癱瘓,至今仍要接受治療。(勞顯亮攝)
李啟言(中)的父親李盛林牧師(右),事發後一直透過代禱信交代兒子阿Mo的康復進度,他在2026年4月25日離世。(李啟言IG圖片)

官指答辯方明顯刻意逃避責任

法官羅麗萍稱,答辯人從未就本案應訊,法庭早前頒下李在「非正審判決」下勝訴。李曾把有關傷勢的文件送交答辯人,惟有位女士把有關的文件退回予李的律師,明顯是刻意逃避責任,遂批准本案在答辯方缺席下進行。

李父逝世法庭接納其證人陳述書

代表李的律師指,李父李盛林原以證人身份作供,惟他於上月不幸逝世,遂向法庭申請採納其證人陳述書。羅官表示已閱讀有關文件,內容大多關於李的傷勢以及他所需的護理,內容不受爭議,遂批准接納陳述書作證供。

李指有部份工作只以口頭安排

李啟言今在母親陪同下,以視像形式作供,其精神不俗,對答清晰。羅官關注李事發前從事舞蹈行業,其收入總額是如何計算。李另在證供中提及有大量工作,包括舞台聯絡人及老師等,大多以口頭安排,並以支票及自動轉帳等形式支付。

22年8月份收入增因收到演唱會薪酬

就其遞交有關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的銀行記錄,李確認皆為其工作所得的收入。羅官關注,他在2022年8月的收入突然增多,李解釋,因為該月份收到了早前演唱會的全部收入。

部份現金收入或會間中花掉

羅官另問李,據其證供所述,其部份工作以現金支付,他會否未有全部存入銀行,代表其實際收入應比記錄所得的多。李表示,他一般會把該些收入儲起,幾天後一併儲入銀行,不排除間中會花掉部份作使費,但無法確認準確金額。

李又稱他聲稱平均每月6.3萬元,是他使用部份現金薪水後的收入,但他不記得其所花費的金額。

至今日常仍需他人照顧

李又確認,勞工處2025年6月18日,以書面形式為李判傷,其病假亦至當日為止。他至今仍在醫院接受治療,日常需要由他人照顧。

李作供完畢後,羅官表示,見到李一直有接受治療,情況亦有所改善,鼓勵他要「繼續積極和努力」。

案件編號:DCEC33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