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老師要7歲男童口交 若不從便稱是訓練 求情稱有用口罩蒙眼
有性侵兒童前科的年輕補習教師,涉為一名6至7歲男童補習的8個月內,多番用口罩蒙男童雙眼要他口交,男童不從會指這是訓練。男童終向母投訴,母初表懷疑,他再向父投訴,父母安裝閉路電視監察情況,終揭發事件。補習老師今(6日)在荃灣法院(暫代區域法院)承認9罪,其律師在書面求情指被告用口罩掩蓋男童雙眼,某程度減少對男童的影響,法官譚思樂對這說法表示質疑,先為被告索取背景和心理報告,並把被告還押至5月20日判刑。
犯案時期長達8個月
被告吳天宇(24歲,補習老師)承認9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餘下4罪獲存檔法庭。案發在2023年8月9日至2024年4月10日,九龍城某單位內,非禮年齡16歲以下的男童X。
被告上門補習時只有家傭在家
案情指,被告自2023年8月起上門為男童X補習,案發時X的父母均在外工作,只有家傭在家。
被告要男童X口交及吞下液體
首次事件發生在8月9日,當被告在X房間上課時,叫X坐在他對面,被告用自備的口罩,戴在X的眼上,讓X為他手淫,X依從。及至2024年3月,被告同樣用口罩遮蓋X的雙眼,要求X跪低為他口交,被告射精後叫X張開口,指示X吞下。
父母監察發現犯時間長達18分鐘
X對被要求吞下的事感到嘔心,並覺液體有味,事後告訴母親,但其母不肯定是否屬實,故未有報警。被告其後繼續向X施淫,X告知父親。父母期後在房間設置閉路電視,並監察被告行為,終揭發被告要求X口交及吞精,影片顯示被告犯案時間約18分鐘。
被告稱若X不服會指這是訓練
被告在2024年4月中旬被捕,警員在他身上搜出2個口罩。被告承認犯案,其行為沒得到X同意,並指當X不服從他時,他會說這是一種訓練。
被告有大學學歷及3次同類案底
控方透露,被告有3項同類猥褻兒童案底,具大學學歷。辯方已呈遞書面求情,指被告犯案時有用口罩遮男童雙眼,或多或少減少影響。法官譚思樂質疑說法,反問男童就不知發生何事?譚官先為被告索取背景和心理報告,被告還押至5月20日候懲。
案件編號:DCCC 96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