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販管理主任機場偷別人行李 拿回家後開不到扔丟 認盜竊囚7月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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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販管理主任兼職遊學團領隊時,涉取了自己的行李後,再到另一條行李帶偷取他人的行李箱,惟帶回家後發現無法開啟,遂棄置樓下垃圾房。小販主任今(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辯方求情指被告不知自己當時在想什麼,他,自知被CCTV拍到不能逃避,回到住所樓下大堂時已感後悔。裁判官施祖堯斥被告行為影響香港旅遊城市聲譽,事主失竊財物包括一部電腦,對其私隱構成風險,亦為事主帶來不便,考慮被告願賠事主1.5萬元,判被告監禁7個月。被告聞判時一度哭泣。

事主損失約3.35萬元

被告李國政(42歲,小販管理主任)被按1項盜竊罪,指他於2025年7月6日,在香港新界大嶼山赤鱲角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第五層(禁區)13號行李帶偷竊一個28吋卡其色行李箱,及一部手提電腦、20件襯衫、一些文具、一些護膚品,總共價值港幣33500元,上述物品為男子李珝僑的財產。

被告李國政在西九龍法院認罪判囚7個月。
被告李國政認乘機回港時,取完自己的行李,再到另一行李帶偷別人的行李,今認盜竊罪。(資料圖片)

被告特別行到另一輸送帶偷竊

案情指,男事主當日在首爾回港,他在行李帶前等了逾半小時仍未見,惟詢問後得知已上行李帶,遂報警處理。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發現被告在7號行李帶取了自己的篋後,再走到13號帶取走事主的篋。

被捕時稱一時拿錯

被告被捕後稱,一時不小心拎錯別人的篋,知道有失誤。他嘗試開篋但不成功,故拿到樓下垃圾房扔掉。調查顯示,被告是公務員,他當日兼職旅行社領隊,由青島回港,只有一件行李。

辯方指被告行到大堂已很後悔

辯方求情指,被告「講唔到自己當時諗緊咩」,他當日行到住所樓下大堂已很後悔,想到他已被閉路電視拍到,自知不能逃避,只好翌日扔掉,沒試過撬開行李箱。被告有一名同居女友,他平日要負責父母家用和醫療費等。被告任職食環署小販隊15年,在部門批准下兼職遊學團領隊多年。

很大機會被革職

辯方指被告獲廿多名同事上司為他寫求情信,眾人對他有很高評價,讚揚他有誠信,肯幫同事。被告的紀律聆訊未有結果,由於案件涉及不誠實因素,被告很大風險被革職。辯方求法庭判社會服務令報告,甚至緩刑,以反映案件嚴重性和兼顧更生需要。

官指私隱失竊比物品本身價值更高

裁判官施祖堯判刑指,案例有指機場扒竊案比一般盜竊嚴重,因為有損旅遊城市聲譽,旅客的行李內亦有重要文件和財物,被盜可謂相當不便,一般以12至15個月作為起點。雖然本案被盜的行李箱沒有證件,但就有1部手提電腦,私隱失竊比物品本身的價值更高。

認為被告當日存心偷竊案情嚴重

施官斥被告取完自己行李後,刻意走到另一行李帶存心偷竊,案情嚴重,且財物價值高。考慮到被告有良好背景及認罪,以1年作為起刑點,並指此起點已經算低,因被告認罪和已賠償,判監7個月。

案件編號:WKCC 541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