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政府今起發「收購建議信」包括宏志閣 8.31或之前須交回

撰文:歐陽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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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災導致居民流離失所,政府今年2月21日公布長遠居住安排方案,並在4月28日公布宏志閣的後續安排,直至今日(14日)政府公布正陸續向宏福苑業主發出「收購建議信件」,8月31日或之前須交回,若業主在下周五(22日)仍未收到信件,或此前未有提供聯絡資料予「解說專隊」,可致電政府熱線查詢。此外,若在6月30日或之前,75%或以上宏志閣業主簽署接受收購,政府提出的長遠方案便會正式開放予宏志閣,否則將不會涵蓋。

▼2026年2月21日 宏福苑拆除半數棚架▼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災2025年11月26日,到2026年2月21日已接近三個月,現場所見,政府委派的承辦商大致拆除半數棚架。H座宏志閣(左一)沒有受到大火波及,居民快將可回家。(夏家朗攝)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災2025年11月26日,到2026年2月21日已接近三個月,現場所見,政府委派的承辦商大致拆除半數棚架。H座宏志閣(右一)沒有受到大火波及,居民快將可回家。(夏家朗攝)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災2025年11月26日,到2026年2月21日已接近三個月,現場所見,政府委派的承辦商大致拆除半數棚架。H座宏志閣(右一)沒有受到大火波及,居民快將可回家。(夏家朗攝)

正陸續向宏福苑業主發出「收購建議信件」

政府表示,在大埔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公布後,房屋局全速推進相關收購工作,正陸續向宏福苑A至H座業主發出「收購建議信件」,而「解說專隊」向業主解說方案的內容細節及解答疑問。

政府指,房屋局同步跟進草擬所需的法律文件,務求加快整體進程,協助受影響居民重建家園,重申收購建議提供多元選項,業主可因應自身情況和需要作出最合適的選擇。

▼2026年4月22日 宏新閣居民分批回家執拾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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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業主簽妥的信件後盡早安排發放款項

政府又指,收到業主簽妥的信件後,會盡最大努力按情況協助完成買賣協議及轉讓手續,交易完成後盡早向選擇收取現金的業主,安排發放款項。

屆時業主能即時在私人市場或二手資助房屋市場購置物業,選擇參與「特設銷售計劃」的業主,則以現金或樓換樓方式,購買全新資助出售單位。

▼2026年3月27日 政府展示宏福苑部分單位災後內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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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掛號信件形式寄出 下周五未收到信件可致電查詢

由政府透過財政司司長法團全資擁有,為收購宏福苑業權而成立的「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會以掛號信件形式,寄往業主提供的通訊地址,或按業主要求方式交給業主。若業主在下周五(22日)仍未收到信件,或此前未有提供聯絡資料予「解說專隊」,可致電政府熱線(2129 8133)查詢。

業主不論接受或反對 最遲8月31日回郵

政府指,如業主接受收購建議,不論選擇哪㇐個選項,均須填妥及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並在今年8月31日或之前,可通過隨附的回郵信封,或以信件內列明的其他方式,交回「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6日,正進行大維修的宏福苑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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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於75%宏志閣業主接受收購 將不開放長遠方案

政府並指,若在6月30日或之前,75%或以上宏志閣業主簽署接受收購,正式確認出售業權的意向,政府提出的長遠方案便會正式開放予宏志閣,反之長遠方案將不會涵蓋宏志閣。若宏志閣業主今年6月30日或之前未能簽署信件,但之後決定出售業權,最遲在8月31日簽署。

「特設銷售計劃」業主7月前交信 可獲安排第一批揀樓

政府為鼓勵業主盡早接受收購,「特設銷售計劃」的選樓先後次序,會按照收到業主簽署信件的日期分批而定。第一批截止日期為今年6月30日,第二批截止日期為今年8月31日。同一批次內的申請者,則依據攪珠結果排列選樓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