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涉在屋邨單位拋出具煽動意圖陳述的紙張 認兩項煽動罪候判

撰文:安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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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人涉兩度在安達邨的單位,將具煽動意圖的紙張拋出窗外,被控兩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承認兩罪,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6月9日求情及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及心理報告,被告期間需還押。

被告黃振輝,55歲,承認兩項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指他於2024年10月2日,及2025年12月5日,在香港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製作寫有陳述的紙張,並將紙張從安達邨禮達樓12樓某單位拋出,並向公眾傳播該等陳述,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

案件編號:WKCC2368/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