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人王岸然 涉宏福苑大火時發報仇恨言論 案10.9開審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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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評論人王岸然(原名黃覺岸)涉在YouTube披露助查國安案的會面內容,並就大埔宏福苑大火發表評論時,涉煽動仇恨中央及特區政府,被控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及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兩罪。案件今(28日)於區域法院再提訊,王表示擬不認罪,審訊時不聘用律師,法官把審訊排期至10月9日開審,期間王繼續還押。

法官把案件押後至8月11日進行審前覆核,並排期至10月9日審訊,預留8天審期。

被告黃覺岸,又名王岸然,否煽動等罪,他稱將不會聘請律師。(王岸然YouTube影片截圖)

被告黃覺岸(72歲,退休人士),被控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及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兩罪,妨害調查罪指,他於2025年12月3日在香港,知悉或懷疑有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調查正在進行,罔顧是否會妨害該項調查,而在沒有合理辯解或合法權限下,在視頻分享平台「YouTube」披露警方於該項調查期間所作查訊的詳情。為國安處首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88條提控該罪。

黃另被控於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2月6日期間,在港發明知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即在視頻分享平台「YouTube」發布陳述、相片、圖片及/或影片等。

被告今未有律師代表,指擬不認罪,審訊時不聘用律師。控方庭上指,審訊涉及6名證人、31段被告的YouTube影片,和5份警誡供詞。被告表示,將爭議警誡供詞。

案件編號:DCCC 303/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