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色工作暑熱警告|上月修訂後首發出 勞工處籲採取預防中暑措施

撰文:林遠航
出版:更新:

黃色工作暑熱警告今日(26日)下午一時半生效,是暑熱警告系統今年修訂後首次生效,代表天文台京士柏監測站或其餘九個監察站中有四個的暑熱指數超過30。勞工處提醒僱主及僱員在警告生效期間採取適當措施,以預防在酷熱天氣下或高溫環境中工作而引致中暑。

黃色工作暑熱警告今日下午一時半生效。(資料圖片/林靄怡攝)

勞工處今年4月20日起,修訂「工作暑熱警告」系統,除沿用京士柏監測站數據作為發出黃、紅、黑三級「工作暑熱警告」基礎外,系統會同時參考另外9個天文台監測站數據,如該9個監測站中,有4個或以上的暑熱指數達到某一警告級別,即使京士柏站未達標,勞工處仍會發出相應級別的「工作暑熱警告」。

今次是系統修訂後首次發出工作暑熱警告,亦是今年首次。勞工處提醒僱主及僱員在警告生效期間採取適當措施,以預防在酷熱天氣下或高溫環境中工作而引致中暑。

勞工處表示,僱主須在工作暑熱警告生效,期間參照《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提供的準則和建議,為處於戶外或沒有設置空調系統的室内工作環境的僱員,每小時安排適當的休息時間,以減低僱員中暑的風險。

處方指,在戶外或沒有空調的室內環境工作的僱員會面對高水平的熱壓力,中暑的風險亦相對較高。僱主應評估僱員工作時的熱壓力風險因素,並因應所識別的風險因素採取所需的預防及控制措施,包括重新編排工作時段、設置遮蔭上蓋、提供通風及散熱設備、提醒員工適時補充水分及休息。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當勞工處發出工作暑熱警告時,僱主須在警告生效期間參照《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提供的準則和建議,為處於戶外或沒有設置空調系統的室内工作環境的僱員,根據其工作的勞動量和其他相關熱壓力風險因素所作出的評估,並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的情況下按不同級別的工作暑熱警告每小時安排適當的休息時間,以減低僱員中暑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