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父母家中產子拒交DNA申出世紙 管浩鳴稱聞所未聞促立會修例
女童Lily的港人父母回港後,母親關小姐聲稱在家分娩誕下幼子Danny,現已兩個月大,但拒絕提交DNA核實血緣,導致Danny至今仍是無出世紙的「無證兒童」。立法會議員管浩鳴指,事件聞所未聞,認為父母在子女出世後未帶到醫院的做法危險及不負責任,嚴格而言是疏忽照顧兒童。他又指,現時法例在規管「在家分娩」上有灰色地帶,認為立法會有必要修例,規定即使產婦意外在家分娩,父母亦必須在限時內將嬰兒送院。
立法會議員管浩鳴今日(1日)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涉事父母的行徑「聞所未聞」,且超越一般人認知。他提到,香港法例雖沒有限制孕婦不能在家中分娩,但法例已有一段時間,認為立法會有必要修例,「似乎可能立法會遲啲都要傾傾……可能要規定就算你意外地喺屋企出生之後,你有責任幾耐之後,一定要帶(嬰兒)去醫院」,否則嚴格而言等同「疏忽照顧兒童」。
管浩鳴認為,若涉事父母在沒有專業醫護人員協助下自行分娩,事後亦不前往醫院求診,對母嬰雙方極度不負責任,「一個BB啱啱出世,你自己剪咗臍帶,然後究竟點呢?你健康你都要睇㗎嘛」,形容其行為「嚴格嚟講都係疏忽照顧兒童」。
被問到社署等應否介入,他認為問題似乎在於當事人不合作,認為若無醫院發出的出生證明,當局要求當事人進行DNA親子鑑定是合理做法,「希望佢都合作少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