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琴老師涉非禮16歲女生 事主彈琴被摸腿按摩 下課再攬稱下次見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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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鋼琴老師涉在鋼琴課上非禮16歲女生,包括摸腿及按摩,並涉捉住女生的手放在他的陽具,及用其下體撞女生的背部等。鋼琴教師今(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非禮罪受審。女生指被告知她來自單親家庭,曾向她發訊息稱,會關照和關心她,又稱:「以後無人嘅時候叫我daddy就得啦。」她形容當日課堂上被侵犯感到「好核突」,但怕老師不知對她做什麼而沒說出口。

被告吳立衛(78歲,鋼琴教師),被控1項猥褻侵犯罪,指他於2025年3月30日,在九龍灣牛頭角道77號淘大商場3期2樓「金聲琴行」猥褻侵犯女童X。

被告吳立衛否認鋼琴課上非禮女生。(陳曉欣攝)

遭被告摸腿曾報以怒視目光

X在錄影會面稱,當日她到涉案琴行學琴,被告是她的鋼琴老師,教琴時坐在X右方。被告開始教琴十多分鐘後,突然摸她的腿,為時十數秒,X怒視被告,被告就縮手。被告又嘗試雙手包住X的左腳,稱:「你好似肥咗喎。」X即翹腳不讓被告摸,被告卻伸入大腿罅摸。

被告為X按摩並摸到其鎖骨

隨後被告站在X身後,為X「按摩」膊頭,卻把手伸手入X的上衣,並摸到她的鎖骨,X及時撳住被告的手。未幾,被告捉住X的手,放到他下體上約1分鐘。X稱,她當時很害怕,不懂如何反應。被告更用下體前後撞她的背部兩三下,力度稍大。

下課時再攬一下稱下星期見

X形容感覺似「有舊野銀住好唔舒服」,她整個人呆了。下課時,被告攬了她一下說:「 下個星期再見啦。」X事後告知母親,事件報警處理。

被告曾發短訊約X外出

X在主問供稱,她跟被告學琴約1年半,兩人是普通師生關係。被告知她來自單親家庭,曾在訊息稱:「先生永遠都會令你當自己嘅孩子一樣,會關照你關心你,以後無人嘅時候叫我daddy就得啦」。平時上課時,被告曾約她外出,X會以家教嚴婉拒。X稱她滿 16歲時,被告有祝福她說:「無法表達daddy愛錫之情。」

案件編號:KCCC900011/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