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訛稱宏福苑住戶駛圖騙1萬援助金 無業漢准續保釋再押後提訊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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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漢涉今年初向民政事務署訛稱是宏福苑住户,聲稱受火災影響,意圖詐騙1萬元的援助金,被控1項企圖欺詐罪。案件今(5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修訂控罪,辯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7月31日再訊,以待索取控方文件,均獲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批准。被告准以1千元現金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開香港等。

被告黃浩鈞(38歲,無業)被控1項企圖欺詐罪,指他於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2月10日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以欺騙手段,即向民政事務處虛假陳述(i)其居住於大埔宏福苑宏泰樓604室;(ii)其作為宏福苑住戶,受2025年11月下旬宏福苑火災影響;及(i11)申請援助金表格中所載資料真實、完整及準確,並意圖欺詐,企圖誘使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實施一項行為,即向黃浩鈞提供1萬港元援助金,從而使其受益,或使特區政府蒙受不利或相當可能蒙受不利。

被告浩鈞在粉嶺法院再提訊。(資料圖片)

案件編號:FLCC424/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