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時任教授劉紅斌收4萬助男生獲取錄 劉放棄上訴 即入獄20周

撰文:郭顥添
出版:更新:

科技大學時任講座教授劉紅斌涉收賄款4萬,以促成一名不符資格的男生被科大取錄,劉早前認罪被判囚20星期,他隨後提出保釋等候上訴獲准。劉今早(8日)到觀塘法庭再作申請,並稱他決定放棄上訴,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遂下令劉即時入獄。

被告劉紅斌,63歲,案發時為科技大學海洋科學系講座教授,他承認1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2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指他身為公職人員,串謀林珮玲犯案,指劉於2025年3月2日至5月12日期間,收取林4萬元報酬,作為劉助林正曦獲科大取錄為理學碩士(環境健康及安全)課程的學生。劉另於同年5月23日,向講師梁瑞宜及項目主任麥倩儀,分別提供5000元和1000元利市,作為助林正曦獲取錄的報酬。

劉紅斌案發時是科大海洋科學系講座教授。(科大提供)
被告劉紅斌認罪後被判囚20周。(陳蓉攝)

劉與另兩同事有份處理收生事宜

案情指,劉與講師梁瑞宜均有份處理該系2025/2026學年度,理學碩士(環境健康及安全)課程的收生事主,梁和項目主任麥倩儀負責篩選申請人,及處理入學的行政工作。該課程要求申請人有認可大學學士學位,並須是生命科學、化學、環境科學或相關學科,且不低於第二級榮譽,總平均成績點(GPA)不低於70%的成績,及滿足一定的英語程度。

有女子向劉稱若林正曦獲取錄可給劉數萬元

林正曦是深圳某大學的四年級生,主修讀汽車服務工程學士課程,他想申請科大的碩士課程。2025年3月,一名女子向劉紅斌稱,若林正曦獲取錄可給劉數萬元。

面試後劉向梁稱:收他吧

梁於同年4月7日處理林正曦的申請時,曾向劉表示林正曦的學歷和工作經驗與課程無關,但劉仍叫她安排林正曦面試。林正曦於同年4月14日到科大面試,面試前劉向梁提到:「讓他(林正曦)好過些。」梁對林的英語水平有憂慮,劉卻說:「我們收他吧。」梁出於尊重劉而高了分數,林最後獲有條件錄取。

劉收款後給另兩同事辛苦錢

科大於5月1日向林發出有條件錄取通知,林正曦支付課程訂金後,劉的銀行戶口有4萬元入帳。劉於5月23日向梁和麥分別給紅包5千及1千元利市,稱是她們的「辛苦費」。梁及麥之後上繳紅包並報告事件。

案件編號:KTCC492/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