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師涉勒索情人夫妻50萬  稱是男方搵女人的賠償 勒索等9罪成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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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師與已婚銀行從業員發展婚外情後分手,女方涉突要情人給錢她付卡數,情人當時正與妻遊日,回覆稱失業,美容師疑轉向情人的妻子發送情人的下體照,向情人妻稱指其夫:「叫雞唔畀錢」,又嘲笑其妻肥及「插蘇鼻」,更向其妻聲稱要50萬元,指這是其夫「搵女人」的賠償。情人與妻回港後報警。美容師否認勒索等罪,案件(DCCC317/2025)早前在區域法院審訊,暫委法官周燕珠今(8日)裁定被告所涉控罪全罪成。

女被告王見菁,31歲,被控2項勒索、4項未經同意下發布私密影像,及3項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罪。

女被告王見菁(中)。(陳蓉攝)

被告與男事主在酒吧認識

46歲的男事主X早前供稱,他在2014年與其妻Y結婚,育有一子一女。在2020年,他在佐敦某間酒吧結識被告,並發展婚外情,至2023年本案發生為止。X同意在兩人初相識的第一年,二人每周都會見面,並有發生過性關係,但不記得具體次數。

被告要求X付1萬元找卡數

X稱,在2023年3至4月左右,兩人最後一次見面。至同年6月,他收到被告的訊息,被告向他索1萬元「找卡數」。X感奇怪,故未有即時回覆。他其後與太太Y到日本旅游,再收到女被告訊息要求他付款。他回覆稱﹕「失緊業,唔方便。」又稱正與妻子同行。

被告向X妻發其夫下體照

被告指X「玩嘢」,又向他發送寫上X妻姓名和電話號碼的相片,聲稱會找X妻。X感很擔心,但被告未等他回覆,已向其妻發訊息,包括X的下體照。X妻把收到X下體照的事告知X。X之後回覆被告指,原本擔心被告會向其妻公開他倆的關係,現在妻子知道了,他已不可能再付款。

續發X私密照給X的親友及群組

X與妻回港後,被告仍然不斷向他要錢,更把X的私密照發送予其他家人,包括X的嫂嫂,及其妻的妹妹及朋友等,X感到困擾及尷尬。其後被告更在Facebook及Instagram的社交群組上,發布他的私密照。

銀行圈子朋友都收到被告傳來的訊息

X稱他在銀行工作,很多工作圈子的朋友都收到被告的訊息。X認為被告的行為對他及其妻的聲譽造成影響。被告則把要求金額提高至5萬元,又稱會找X的子女「傾偈」,並向X發送往X家路途的照片。X與妻從日本返港後即報警。

妻子Y稱有女子聯絡要50萬賠償

X的妻子Y亦有作供,她稱有女子用Whatsapp聯絡她,除了向她發大量其夫的私密照,又嘲笑她眼和「插蘇鼻」,又指因Y與X無性關係其夫才她。Y指該女子初時曾要求20萬,後稱要50萬,指其夫性交不用安全套,又指這金額是其夫「搵女人」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