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處推兩項綠色船舶優惠計劃 為期三年向在港註冊船隻發18萬

撰文:任葆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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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處今日(12日)宣布,將於6月16日向採用綠色船用燃料的船舶,提供兩項新優惠計劃,為期三年。其中「綠色船用燃料相關船隻港口費優惠計劃」將向遠洋船提供相等於港口費的25%或50%優惠;「綠色船舶註冊優惠計劃」將為所有使用綠色船用燃料的香港註冊船舶,提供每年6萬元註冊優惠,3年最高可獲發總額18萬元。

「綠色船用燃料相關船隻港口費優惠計劃」,將為綠色船用燃料船舶提供優惠。(政府新聞處)

優惠相等於港口費25%至50%

「綠色船用燃料相關船隻港口費優惠計劃」,將為綠色船用燃料船舶提供優惠。其中兩個類的遠洋船,包括在香港運載綠色船用燃料(生物柴油除外)供應本地需要的遠洋船,以及在香港加注綠色船用燃料(生物柴油除外)的遠洋船,所獲得的優惠金額相等於已繳付港口費的50%。

其餘兩個類別的遠洋船,包括在香港使用綠色船用燃料(生物柴油除外)的遠洋船,以及在香港運載或加注生物柴油(至少混有 20%生物燃料)的遠洋船,其優惠金額相等於已繳付港口費的25%。

須於離港三個月內提交申請

計劃涵蓋的綠色船用燃料包括液化天然氣、甲醇、氨、氫及生物柴油(至少混有20%生物燃料)。如果一艘船舶符合多個類別的資格,則應獲得金額最高的優惠。在訪港期間進行指定操作的合資格遠洋船舶,可申請退還按《船舶及港口管制規例》繳付的港口費,當中包括港口設施及燈標費、錨地費、浮標費及出港證收費。

合資格船東或代理人須於船隻在香港進行上述操作,並於離開香港後三個月內,向海事處提交申請表及所需證明文件,獲批申請的優惠金額一般會於30個工作天內發放。

海事處預期吸引逾1000船次訪港

海事處發言人指,期盼計劃吸引綠色船用燃料加注供應鏈上的不同參與者,如燃料供應商、加注營運商及交易商,來港設立並擴展業務。處方預期新計劃可吸引超過1000船次的綠色船用燃料船舶訪港。

海事處今日(12日)宣布,將於6月16日推出「綠色船用燃料相關船隻港口費優惠計劃」及「綠色船舶註冊優惠計劃」,為期三年。圖為海事處船隻。(資料圖片/翁鈺輝攝)

綠色船舶每年獲發6萬元註冊優惠 計劃為期3年最高獲發18萬

此外,「綠色船舶註冊優惠計劃」為香港船舶註冊處現有或新註冊的綠色燃料動力船舶提供優惠,意味所有使用綠色船用燃料作為主要推進燃料的香港註冊船舶均可提交申請。合資格的綠色船用燃料包括液化天然氣、甲醇、氨及氫,但不涵蓋傳統燃料及生物柴油。

在計劃推行的三年期間,每艘合資格船舶每年可獲發一次60,000港元的註冊優惠,並視乎該船舶在香港船舶註冊處的註冊時間及長短,享有一年或最多三年的優惠,每艘船舶最高可獲發總額18萬港元。批核程序及優惠發放將於收到申請及相關證明資料後約3個月完成,而於發放優惠當日該船舶必須仍維持香港註冊船舶的身分。

料吸引100艘綠色船舶在港註冊 共170艘船受惠

海事處發言人指,預計計劃可吸引約100艘綠色船用燃料動力船舶在香港船舶註冊處註冊,連同現有香港註冊的綠色船用燃料動力船舶,預期計劃推出的3年內將有約170艘使用綠色船用燃料的香港註冊船舶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