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eta自願改條款允餐廳自家「賣平餐」 競委會設機制確保守承諾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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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事務委員會去年指留意到網上外賣平台「袋鼠有限公司」(Keeta)與其合作餐廳所訂立的協議中,若干條文或違反《競爭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競委會今日(17日)宣布,正式接納Keeta根據《競爭條例》第60條所作出的建議承諾,由今日起生效,至今年12月28日屆滿。針對Keeta早前已自願修改與合作餐廳訂立的協議條文,競委會指會設匯報機制,以確保Keeta遵守承諾。

競委會留意到Keeta與合作餐廳訂立的協議中,部份條文或會妨礙新成立或小型的平台進入市場或擴張業務,可能違反《競爭條例》。(資料圖片)

競委會早前指,留意到Keeta與合作餐廳訂立的協議中,部分條文涉嫌阻礙新晉或小型外賣平台進入市場或擴張業務,可能削弱市場競爭,涉嫌違反《競爭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

及後Keeta於2025年11月同意分兩階段修改協議,並在2026年4月初確認第一階段的自願修訂已經生效。隨着第二階段的承諾獲得接納,具法律約束力的三大主要承諾內容包括:

競委會去年留意到Keeta與合作餐廳訂立的協議中,部份條文或會妨礙新成立或小型的平台進入市場或擴張業務,可能違反《競爭條例》。(資料圖片)

Keeta建議的3個承諾

1. 修改條文,即使餐廳與新晉平台及/或小型平台合作,亦不會失去與 Keeta獨家合作時所享有的商業獎勵,例如較低的佣金率;

2. 修改條文,讓餐廳更容易由與 Keeta 獨家合作,轉為同時與其他網上外賣平台合作;及

3. 刪除阻止餐廳在自家銷售渠道及其他網上外賣平台上,向消費者提供較低餐點價格的條文

競爭事務委員會。(資料圖片)

競委會表示,今次是競委會首次靈活結合「自願修訂」與《條例》下的執法工具,策略性地處理競爭問題,既能讓受影響的餐廳及消費者及早從自願修訂中受惠,同時亦能透過正式承諾,確保相關修訂具有法律約束力。

競委會:接納Keeta承諾助為餐廳、新晉平台和消費者帶來好處

競委會強調,隨着今日接納承諾,市場上的主要參與者今後均須符合相同準則,這有助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為餐廳、新晉平台和消費者帶來好處。

競委會補充,若未來情況出現重大改變,或相關人士沒有遵守承諾,競委會可根據《條例》第61條撤回接納承諾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