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會改革未見獨立審裁處 社協理解但不全認同 倡徹底拆審裁權

撰文:林子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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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26日)公布改革醫委會詳情,包括改變將5人的研訊小組更名為醫務審裁團,並列明當中至少3人需要是獨立審裁員,即非醫委會委員。曾建議將醫委會「裁決」功能獨立拆出的立法會議員林哲玄及社協幹事彭鴻昌均表示,相關措施增加審裁獨立性,理解政府顧及醫委會判刑標準及研訊原則保留醫委會委員審裁席位,不過有空間再進一步。

申訴專員公署2月5日公布的報告示在2025年1月前,醫委會只依靠秘書處個別職員自行和自發監察個案進度,該些職員的上級竟不會監察有關個案進度。(廖雁雄攝)

政府擬將醫委會研訊小組更名為醫務審裁團,規定審裁團5名委員中,至少有3名獨立審裁員,並指定醫委會主席不得同時出任審裁團主席。

被問何不設獨立審裁處 醫務衞生局:與時並進同時維持專業自主原則

醫務衞生局發言人表示,政府修例一方面堅持「專業自主」的原則,另一方面希望規管制度能夠與時並進,即醫生的紀律操守及專業水平,交由同業作出獨立性的判斷,因此離不開醫委會作為規管機構的職能。他強調,為彰顯審裁的獨立性,修例後不論是醫務調查組或醫務審裁團,都由獨立審裁員主導,人數佔比超過一半。

不過近年有不少意見提出,本港應參考外國設醫療審裁機構,個案的審裁應獨立於醫委會,其中包括醫療衞生界立法會議員林哲玄及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

立法會議員林哲玄。(資料圖片 / 直播截圖)

林哲玄:已向拆出裁決權行出一步

林哲玄之前曾建議拆出裁決權,當中全部審裁員均可不是醫委會委員。他今日表示政府新措施可接受,已向拆出裁決權「行出咗一步」。他指出,研訊步驟繁複,需有人清楚瞭解當中流程,政府可能考慮到該因素,冀在審査團保留熟悉醫委會研訊的人,「但從醫委會中徹底拆出審裁權,我覺得冇話唔可以嘅」。

至於醫委會組成比例,他認為最重要是需多元化,顯示不同聲音,而新方案中可體現政府多元化的策略,包括增加基層醫療健康專員等。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資料圖片 / 黃浩謙攝)

彭鴻昌:改革可以再進一步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則認為,新政策有助審裁團獨立於醫委會,但可以再進一步。他指出,理解政府考慮醫委會有其研訊原則及程序,故需保留醫委會委員席位,但「理解不代表完全認同」,冀日後可將審裁權完全拆出。

未來醫務審裁團依舊保持3位醫生及兩位非醫生的比例,他估計政府考慮業外人士或難理解醫療專用術語,故保持多醫生的做法。他表示「法庭中法官、律師都不是醫生,但可靠醫生證人理解案情及相關術語」,又指出英國審裁機構亦是醫生及非醫生人數一比一獨立,期望未來政府可參考當地做法,將審裁團人數比例改為一比一。

改革後處理個案時間仍有進步空間

當局今日稱,預計改革後由申訴到研訊時間可以從目前平均42個月,縮短至平均29個月。彭鴻昌指,政府2018年通過改革醫委會方案時曾稱,可在兩年(24個月)內處理大部分需要進行聆訊的個案,認為是次改革後的處理個案時間有進步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