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婦涉向鄰居冷氣機槽扔糞 辯方稱無檢驗不能確定是糞 7.15裁決

撰文:賴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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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於筲箕灣私樓的家庭主婦,涉向鄰居的冷氣槽扔糞便等污物,並破壞鄰居安裝的閉路電視,被控刑事毀壞等兩罪。她否認指控受審。控方今(30日)傳召受影響的林姓居民作供,她稱雖然未有觸碰污物,但從顏色及氣味,認為是糞便。鄰居又稱,已不下十次要用水槍清理,為求緝兇,她在取得業主立案法團同意下,安裝了閉路電視。辯方在中段陳詞時質疑,無人檢取過污物化驗,認為不能確定是糞便,又指閉路電視只拍到被告單位有手伸出,不能確定是被告。

控方舉證完畢,暫委裁判官何子俊裁定表證成立,被告不自辯亦不傳召證人,案件押後至7月15日裁決。

女被告孫兆芳(59歲,家庭主婦)被控1項刑事毀壞罪。控罪指,她於2025年5月31日,在筲箕灣道某大廈走廊,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冼姓女子的一個閉路電視攝像頭。

孫另被控1項將糞便、其他髒物、發出惡臭或令人厭惡的物品,在未獲擁有人及佔用人同意下拋擲或放置私人財產罪,指她於2025年6月6日至7月13日之間,將糞便、其他髒物、發出惡臭或令人厭惡的物品,抛擲或放置在筲箕灣道某大廈單位的冷氣機上。

女被告孫兆芳否認向鄰居的冷氣槽扔髒物

疑有人掉下糞便安裝閉路電視緝真兇

女鄰居林施崎出庭作供,她稱在2025年5月31日,她家樓上疑有人把糞便及尿液掉到冷氣機頂,故她在諮詢大廈法團後,同日下午在大廈走廊的窗邊,安裝了閉路電視,嘗試找出元凶。

憑氣味顏色判斷是糞便

林表示,她和母親曾前後10次用水槍清理污物。她本身任職護士,她憑污物的顏色和氣味來看,能判斷該些物品為糞便。控方向林展示涉案的閉路電視,她確認該證物由她和男友購入,她未有參與安裝,但有就安裝的位置提供意見。

未有觸碰髒物僅用水槍清理

林在辯方盤問下,承認沒有用手碰過髒物,僅曾用水槍清洗冷氣機槽,如果情況許可,她亦會用水槍幫鄰居處理。她同時確認,家中客廳的窗戶被櫃子封閉。惟林強調,安裝閉路電視有獲業主立案法團的同意。林亦同意,她曾兩度到被告門外敲門,但不記得被告是否曾表示要報警。

辯方指沒有人看到被告把鏡頭推落街

辯方中段陳詞指,沒有人看到被告把涉案鏡頭推到街上,鏡頭的安裝位置亦未能確定,閉路片段則僅可以見到被告曾出現,或許是有其他人開窗時把鏡頭推跌。辯方亦質疑,涉案鏡頭若曾從15樓掉落地下,不可能是完整的狀態。

指控方證人或對被告有偏見

就擲物一罪,辯方認為,兩位證人均只能見到有手從被告的單位伸出,但未能確認擲物人士的身份。此外,證人曾表示聞到窗外有味,惟林則確認該窗戶已被封,加上雙方曾就此爭執,故此質疑控方證人對被告有偏見,可能會撒謊誣衊被告,且從未有人檢取污物作檢驗,故控方未能證明相關物品為糞便。

案件編號:ESCC203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