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百鳴就內幕交易案主動放棄保釋服刑 但仍向高院提出上訴
電影公司主席兼藝人黃百鳴(原名黃栢鳴),涉在「天馬影視」公布賣盤前,慫恿胞妹掃貨,被控內幕交易,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被判囚5個月及罰款逾9.9萬元。原獲保釋等候上訴的黃百鳴,上月撤銷保釋,即時服刑。但他於本月3日,仍有就其定罪和判刑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HCMA:237/2026),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暫未有排期聆訊。
上訴人黃柏鳴(80歲)被控證監會票控1項內幕交易罪,指他在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10月17日期間,與某上市法團(即傳遞娛樂有限公司,前稱天馬影視文化控股有限公司)有關連,並掌握他知道屬關於「天馬影視」的內幕消息,慫使或促致黃潔珍進行天馬影視的股份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