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援戶10.1起改領職津可獲現金獎 3年每戶合共可獲$45000
政府今日(13日)宣布將於今年10月1日推出由關愛基金資助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住戶過渡在職家庭津貼試驗計劃」,為期三年。當日起離開綜援計劃並過渡至在職家庭津貼(職津)計劃的合資格住戶,成功申領職津一年即可獲10,000元現金獎,若滿三年,總共可獲45,000元獎勵,第二年及第三年金額為15,000元及2萬元。
條件:10月起離開綜援計劃 持續工作而獲批最少連續兩期職津申請
勞工及福利局表示,「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住戶過渡在職家庭津貼試驗計劃」鼓勵具工作能力的綜援人士持續就業,自力更生。今年10月1日或之後離開綜援計劃,並過渡至在職家庭津貼計劃的合資格住戶。
合資格領取現金獎勵的住戶須於10月1日或之後,離開綜援計劃;並提交職津申請,而申領月份須在今年10月至2029年9月期間;以及透過持續工作而獲批最少連續兩期職津申請,即涵蓋連續12個申領月份,並在該12個申領月份中,最少有10個申領月份獲批職津。
申請人只需提交職津申請表格及相關證明文件
所有類別的綜援住戶均可參與試驗計劃,無需另行登記,只需提交職津申請表格及相關證明文件。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會與社會福利署比對資料,識別合資格住戶,並向其發出通知。
合資格住戶連續獲發兩期職津後,即會獲發第一筆對應首年的現金獎勵,即每戶10,000元,有關款項將直接存入其領取職津的銀行帳戶。如該住戶持續工作並繼續符合上述資格要求,可於次年及第三年分別獲發第二筆15,000元及第三筆現金獎勵20,000元。
社區組織協會:失業及低收入個案綜援人士較大機會參與
社區組織協會(SOCO)歡迎當局推行是次試驗計劃,協助受助人從綜援戶走向職津戶,屬扶貧上又一新舉措。該會期望計劃希望能鼓勵有工作能力的綜援受助人重投職場,自力更生;試驗計劃提供的現金津貼,某程度上亦可增加受助家庭的資產,增加其抗貧、脫貧能力,減少再次墮入綜援安全網的機會。
該會表示,根據社署截至4月30日的資料,目前綜援個案近六成(57.4%)屬退休長者(111,703宗)、三成(32.1%)屬殘疾(16,220宗)、健康欠佳(28,258宗)或單親個案(17,890宗);失業(15,161宗)及低收入個案(1,272宗) 整體綜援個案近一成(8.5%)
該會指試驗計劃的對象,估計屬有工作能力的綜援受助人,而失業及低收入個案佔整體綜援個案近一成(8.5%或16,433宗),他們會有較大機會參與,有經濟支援,可以增加他們自力更生的機會。
試驗計劃建議從綜援過渡到職津,該會指職津申請資格仍不低,若失業綜援人士,需要由原有每月0小時工時,轉為每月192或以上、168至192以下、144至168以下,才可申領職津,工作時數要求頗高。為了有序地建立鼓勵綜援受助人就業,當局可考慮將調低工時要求,參考目前對單親住戶的要求,即72小時或以上、54至72以下、以及36至54以下,讓參與試驗計劃的前綜援受助人能有一過渡期,津貼可按工時比例而定,令綜援受助人到職津受助人有更好銜接。或不一定要銜接職津,只要脫離綜援,又符合收入及資產限額便可以獲得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