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蘇信恩涉非禮案 蘇要求披露事主投訴警察課文件 9.7處理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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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蘇信恩涉2017年非禮的案件(ESCC3164/2025),今(15日)在東區法院再訊。蘇申請披露事主在投訴警察課的文件,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至9月7日處理其申請。

被告蘇信恩,32歲,大律師,被控3項非禮罪及2項普通襲擊罪,指他於2017年8年30日,兩度在西營盤水街樂新大廈某室非禮事主X,及於2014年3月11日,在同一地點非禮及襲擊事主Y,及在2014年10月襲擊事主Y。

被告蘇信恩,被控一項非禮罪。(陳曉欣攝)

辯方曾要求該些文件被拒

蘇今由事務律師代表,辯方指透露早前已收到調查報告文件,但要求披露事主在投訴警察課的文件被控方反對。張官押後至9月7日,就申請聽取陳詞。

法庭早前已就事主X和Y的身份頒下匿名令,下令傳媒不得報道任何能識別事主身份的資料,包括其職業及性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