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勞工處文員涉交假醫生紙騙病假 遭廉署起訴今提堂

撰文:賴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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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昨日(14日)落案起訴一名勞工處非公務員合約前行政文員,控告她涉嫌使用虛假醫生證明書獲取病假。被告今日(25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

廉署1月2日公布拘捕21人,涉嫌在觀塘兩個屋苑維修工程貪污。(資料圖片 / 蘇煒然攝)

李燕華,25歲,勞工處前行政文員,被控兩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

案情指,被告於案發期間以非公務員合約形式受僱於勞工處,每月享有兩天有薪病假。她涉嫌於2025年8月中至10月中期間,向勞工處提交兩張載有虛假陳述的醫生證明書以誤導勞工處,意圖欺騙勞工處批准她放取病假。涉案醫生證明書的日期懷疑曾被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