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度智障男發復國黨帖文認煽動 官接納自身缺陷影響犯案 囚28月
輕度智障男侍應涉在2024年於X和Instagram發布煽動貼文宣傳復國黨,他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1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 (DCCC 1103/2025),今(20日)判刑。法官陳廣池三指國安風險不能掉以輕心,斥被告罔顧法紀,但接納他因自身缺陷影響犯案,認為本案情節較輕,判囚28個月。
被告陳浩騫(22歲,餐飲業服務員)於2024年6月27日至 2025年4月2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被告求情稱對不起香港
陳官引述辯方求情,被告有輕度智力障礙及中度語言障礙,這些缺陷令他的社交能力和分析力都較常人低。被告只是鸚鵡學舌,一知半解地覆述一些虛無飄渺的主張,涉案的組織沒有知名度,被告的行為也沒助提升知名度。被告寫信求情稱,他後悔被壞人操控,對不起香港。
長期服藥影響分辯善惡能力
陳官判刑提到,2024年有關國安法的衝擊不絕於耳,可見潛在風險仍然存在,不能掉以輕心。他同情被告因為病患需要長期服藥,一定程度上影響其認知、社交,和分辯善惡對錯的能力,接納他容易被煽動,繼而煽動他人,但被告仍是罔顧法紀,有預謀犯案,但程度不高,亦無明顯的煽動對象,情節屬於輕微,採納3.5年作起刑點,認罪減至28個月。
被告發文宣招攬人入復國黨
案情指,本案涉及台灣政黨「中華保台反共復國黨」(下稱復國黨),其宗旨是「驅逐赤虜共產,恢復中華民國」。被告在涉案期間,從四方面鼓吹顛覆國家政權的文宣和招攬他人加入復國黨,包括發布相關文宣的帖文到網上社交媒體平台、在公眾地方張貼文宣、 郵寄文宣給同道中人,以及管有28個載有文宣的備妥待寄信件。
社交帳戶有逾千煽動貼文
2024年6月,被告在社交媒體平台X開設帳戶@chan110373。截至2025年4月24日,帳戶有1184則帖文及587名追蹤者。被告的貼文內容包括 「中共殺人政權」、「推翻中共」。此外,被告在貼文提及「港人支持辛亥2.0復國革命」、「歷經血與火革命的中華戰士們,我們才是中國未來權力的合法掌控者」等。
被告有向復國黨負責人匯報進度
被告在被捕後承認獨自管理涉案的X和Instagram帳戶,目的為「恢復中華民國統一」及對抗中共。此外,警方發現被告在Line應用程式與復國黨負責人程凱力(舍利子)頻繁交談,被告屢次主動提出到訪台灣參與活動,並索取信封、金錢及申請書,亦有向程凱力匯報「紙張革命」的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