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ve Lily|父母去信瑞典法院 要求裁定社福局任意羈留Lily違法
【Save Lily事件|Save Lily香港|Save Lily父母】一對香港未婚伴侶曾先生和關小姐,設立專頁「Save Lily」,指控瑞典當局「強行」將其女兒Lily帶走並由予寄養家庭照,他們早前指,瑞典當局在不設聆訊的情況下,將Lily的撫養權永久轉移予一對瑞典夫婦。
二人今(20日)發聲明表示,以書面形式向北雪坪區域法院投訴瑞典社福局及移民局違反《公約》對Lily實施任意羈留,要求法院宣告瑞典社福局及移民局違法。
「Save Lily」發起人曾先生和關小姐今日表示,較早前向瑞典移民局查詢Lily遣返令的執行情況,獲瑞典移民局在2026年6月22日以電郵回覆指,瑞典移民局已與中國大使館取得聯絡,但未計劃遣返Lily。二人建議,入境處尋求國家授權,根據1963年的《維也納領使公約》,行使領事探視權探視Lily。兩人又建議,若瑞典當局未能切實保護Lily受《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權利,香港當局可於國家授權下,根據《公約》要求瑞典當局解釋侵犯。
二人今日表示,已在下午4時20分,入境事務處旅行證件及國籍(申請)組職員致電他們,交待入境事務處與瑞典移民局交涉情況。他們引述入境事務處表示,一直透過香港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及中國駐瑞典大使館向瑞典移民局了解Lily遣返令的執行情況,但未得到瑞典當局的回覆,處方承諾會積極跟進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