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九龍塘獨立屋無牌經營「學生宿舍」 負責人違床位條例罪成
早前有人將九龍塘渭州道10號獨立屋,改作學生宿舍「紫荊家苑」,招收內地學生租住。民政事務總署今(22日)公布,經營者觸犯《床位寓所條例》,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定罪。發言人強調,任何居住單位內如設有12個或以上床位,並依租用協議用作或擬用作住宿用途,須在開始營運前領取床位寓所牌照,無牌經營床位寓所屬刑事罪行。
民政事務總署指,牌照處人員今年3月於九龍塘一個處所進行調查,發現處所內有以租用協議用作住宿用途的床位經營無牌床位寓所。牌照處經調查後取得足夠證據,隨即提出檢控。涉案經營者承認在沒有豁免證明書或牌照的情況下經營床位寓所,違反《條例》第5(1)和6(a)條。
發言人指出,牌照處致力打擊無牌床位寓所,以保障入住者及樓宇其他使用者的安全。近來坊間出現自稱「學生宿舍」或「學生寄宿公寓」的處所,部分涉及12個或以上依租用協議用作或擬用作住宿用途的床位而受《條例》規管。
發言人指,牌照處一直高度重視無牌經營床位寓所的問題,並會繼續採取多管齊下的措施,透過持續執法、加強執法力度和廣泛宣傳,致力打擊無牌床位寓所。如接獲舉報或投訴,牌照處人員會就相關處所進行調查,在有足夠證據的情況下,會採取執法和檢控行動。
2021年至今作12宗檢控 全部被定罪
另外,牌照處亦已加強情報搜集工作,包括主動巡查,從不同渠道搜集相關情報,並與各區民政事務處建立通報機制以取得有關懷疑無牌床位寓所的資訊,以及繼續與其他執法部門進行跨部門聯合行動,打擊無牌床位寓所。由2021年至今,牌照處曾就無牌經營床位寓所作出12宗檢控,全部個案均被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