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款膠原面霜含禁用成分蘇丹紅 只有英文及韓文警告 海關籲停用
海關今(24日)表示,一款不安全的膠原面霜含有蘇丹紅,屬於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禁用的成分,涉嫌違反《消費品安全條例》。海關另發現,該款產品的包裝上只附有英文及韓文警告或警誡字句,沒有相關中文警告或警誡字句,涉嫌違反《消費品安全條例》的附屬法例《消費品安全規例》。海關呼籲,為安全起見,市民應停止使用;商戶如有出售該產品,亦應立即下架。
海關表示,跟進早前傳媒報導,發現市面上有一款懷疑不安全的膠原面霜出售。海關人員隨即在各區進行巡查,並試購該款產品作安全測試。政府化驗所的測試結果顯示,該款產品含有蘇丹紅,屬於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禁用的成分,涉嫌違反《消費品安全條例》。
此外,海關亦發現該款產品的包裝上只附有英文及韓文警告或警誡字句,沒有相關中文警告或警誡字句,涉嫌違反《消費品安全條例》的附屬法例《消費品安全規例》。海關人員其後採取行動,搜查涉案的一間零售商,行動中未有再發現其他懷疑不安全的膠原面霜。
海關同時提醒商戶,須遵從《消費品安全條例》的規定,以保障消費者安全。根據《條例》,任何人不得供應、製造或進口消費品,除非該等消費品符合該條例的一般安全規定。
另外,根據《消費品安全規例》,凡消費品或其包裝標記有關於其安全存放、使用、耗用或處置的警告或警誡,則該等警告或警誡須以中文及英文表達,而有關表達須清楚可讀和放置於消費品或包裝部分或穩固地加於包裝上的標籤或任何附於包裝內的文件的顯眼處。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而其後各次定罪則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