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馬來西亞人來港電騙判囚 管理「貓池」10日騙587萬 囚40至53月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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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馬來西亞人2024年以旅客身份來港後,協助操作俗稱「貓池」(Modem Pool)的電話數據機作詐騙(DCCC 1583/2025),並在10日內騙取43人587萬元。案情指,組織利用大量身份證資料登記本港電話卡,騙徒在海外每日平均撥出8500通電話。6男早前認罪,求情稱為搵快錢來港,不知涉及犯罪。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今(29日)判刑,不接納被告不知犯法,指本案是組織嚴密的跨境罪案,斥被告意圖破壞本港的保安工作,判6人入獄40至53個月。

6名被告依次為:TERENCE CHIONG MEV LEONG(28歲)、SIA WEI JUN(23歲)、DIONG JUN HAO(31歲)、FUI HEE CEAN(28歲)、LEONG WEN XUAN(22歲)及LU JUN WEN(36歲),他們全部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

區域法院。(黃浩謙攝)

被告們在馬國任小販侍應司機等工作

法官郭偉健引述被告背景,6人在被捕前約兩個月以旅客簽證來港,他們原本在馬國從事的士司機、侍應和小販等,聲稱因經濟壓力來港「搵快錢」,事前不知涉詐騙。

官指被告必然知道在從事電騙活動

郭官同意沒證據顯示被告有參與致電或收款,但認為被告必定知道自己從事電騙活動,亦知道有同夥行騙,若無被告協助管理「貓池」詐騙便不能成事,被告罪責嚴重,必須重罰,除被告認罪外無其他減刑因素,另因電騙案猖獗接受控方加刑申請,最終判6人入獄40至53個月。

在貓池中心測試電話卡

案情指,6名被告以馬來西亞旅客身份入境,負責在涉案4個單位操作「貓池」中心及測試電話卡,被告的通訊紀錄顯示有詐騙範本、大量身份證資料等,有訊息提及偽造身份證資料。調查顯示,涉案的新蒲崗及牛頭角的4個工廠及住宅單位,均由另一名馬國人租用,單位內有碎紙機,有4.6萬張使用過的電話卡被銷毀。首被告稱他管理「貓池」可獲1.5萬元報酬。

43名事主被騙587萬

在案發的10日內,該中心共撥出8.5萬通電話,均由境外人士遙距撥出。騙徒會發訊息指受害人的微信保單將被取消,要求對方過數。本案43名受害人合共被騙走587萬港元,年齡介乎20至81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