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再檢獲140盒港人遊日必買感冒藥止痛藥 2男子涉違例被捕
【大正製藥感冒藥/EVE QUICK DX頭痛藥/遊日手信】衞生署近日在全港多區進行打擊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物的行動,今日(6日)再公布,檢獲超過140盒報稱有止痛功效的懷疑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大部分產品的包裝均以日文標籤,懷疑是含有受管制的「布洛芬」和「二氫可待因」的藥劑製品。兩名男子涉嫌違反《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被捕。
相片顯示,涉事藥品又是不少港人遊日時會到藥妝店購買的大正製藥「G」字風邪藥(感冒藥)及EVE QUICK DX頭痛藥。
檢獲藥品懷疑含有「布洛芬」和「二氫可待因」
衞生署表示,人員繼昨日到尖沙咀、銅鑼灣、上水及元朗等多區進行突擊巡查後,今日再到尖沙咀及旺角進行執法行動,在三間店舖檢獲超過140盒報稱有止痛功效的懷疑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產品大多以日文標籤,並沒有附印香港藥劑製品註冊編號,懷疑是含有「布洛芬」和「二氫可待因」的藥劑製品。
兩名年齡分別為36歲和40歲的男子涉嫌違反藥物相關法例,包括非法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等被警方拘捕。衞生署稱會繼續調查和跟進,並會在證據充分時向其他涉案人士提出檢控。
根據《條例》,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於市面銷售。衞生署提醒市民,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於包裝上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安全、素質及效能均未獲保證。
「布洛芬」及「二氫可待因」藥劑製品只限在藥劑師或醫生指示下使用
衞生署表示,「布洛芬」屬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其副作用包括噁心、腸胃不適及胃潰瘍;「二氫可待因」屬鴉片類鎮痛藥,可用作鎮咳及紓緩痛楚,副作用包括噁心、嘔吐、便秘和昏昏欲睡。含有「布洛芬」及「二氫可待因」的藥劑製品均屬《條例》下的第1部毒藥,只應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出售或在醫生指示下使用。
署方稱有既定機制監察市場上(包括互聯網上)銷售的藥物。當發現有人涉嫌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會即時展開調查,需要時亦會把個案轉介相關執法部門跟進,或與其他執法部門展開聯合行動,如發現任何違規行為,定會依法處理。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每項罪行一經定罪最高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