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暑熱警告|勞聯質疑部份門檻條件難滿足 冀下調暑熱指數標準
勞工處「工作暑熱警告」近日引起爭議,處方今日(27日)宣布,將於明日(28日)起改善該系統,保障僱員在酷熱天氣下或高溫環境中工作的職業健康。勞聯主席、立法會議員林振昇認為,新修訂放寬發出紅或黑色的警告門檻,不過,要滿足部份門檻的條件仍不容易,例如紅色警告其中一個觸發條件,是要發出「極端酷熱天氣」特別提示,兼暑熱指數要達到32,但前者發出次數少,一年或只有數次,後者亦很難達標,建議勞工處可降低指數標準至30或31。
「工作暑熱警告」實施約三年,從未發出紅色和黑色級別,被外界質疑觸發條件門檻過高。勞工處經檢討後修訂「工作暑熱警告」機制,新機制明日起實施,加入兩個觸發不同級別警告新條件,包括在「極端酷熱天氣」特別提示生效期間降低觸發警告門檻,以及全港多處地區實測氣溫達攝氏35度或以上,警告級別將會自動上調一級。
勞聯主席、立法會議員林振昇認為,新機制料較以往更易觸發警告門檻,可發出紅色「工作暑熱警告」,令戶外工作的工人有更多時間休息或停工,不過,他質疑,新機制下部份條件仍難以滿足,冀勞工處與天文台長遠再進一步研究。
部份門檻仍難達標 冀可再放寬
他舉例,在「極端酷熱天氣」特別提示生效時,觸發紅色警告的條件,將由4個監測站暑熱指數達到32,降至兩個監測站暑熱指數達到32,不過,「極端酷熱天氣」特別提示每年發出次數少,即一年大約四次,再加上以往暑熱指數難錄得32,即使在之前全港最高溫的日子,多個監測站的暑熱指數仍只錄得30至31點幾度,距離門檻甚遠。
好多工友都好奇怪,即係覺得好熱㗎喇喎,咁點解唔係紅色呀?原來暑熱指數未到32呀。
工地應建立溝通機制 警告生效時盡快通知工人休息
至於會否擔憂有僱主忽視警告,在酷熱天氣下,沒為工友提供足夠休息時間,林振昇表示,《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現時無法律約束力,部份中小型工地或欠缺機制或渠道通知工人休息,工人工作時未必會留意警告,又或者想休息時擔憂被投訴。他希望工地可以儘快建立機制,通知工人酷熱天氣下的休息安排。
他又指出,《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中列明,若僱主設置改善酷熱的設施,可相應減少工人的休息時間,但部份改善措施未必完善,不足以可以「對沖」。林振昇希望,勞工處可以增加巡邏,以及列明可以「對沖」休息時間的改善酷熱設施。
議員促勞工處資助前線防暑裝備 調整指數黑球溫度比重
勞工界立法會議員李廣宇則表示,修訂警告機制只是第一步,要切實保障每一位前線工友,亦需要實際的防暑配套。他期望處方繼續推動和資助前線人員的裝備,包括普及風扇衣等通風設備、確保工地設有製冰機及提供電解質補充品,並積極推廣智能穿戴設備,以科技防暑。
民建聯人力事務發言人 、立法會議員張培剛則期望,當局可以儘早改變香港暑熱指數的計算公式,調整黑球溫度權重。